XX市推进社会化拥军工作行动方案(2022-2024年)

时间:2022-03-24 09:43:43 来源:网友投稿

  XX市推进社会化拥军工作行动方案(2022-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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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推进社会化拥军工作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深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以及关于双拥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坚持党对双拥工作的领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国防和军队建设全局,围绕高质量发展主题,大力深化改革创新,建立健全社会化拥军组织管理体系、工作运行体系、政策制度体系,进一步提高双拥工作水平,为深圳全面建设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贡献“双拥力量”。

  (二)行动目标。根据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需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支持、全民参与”模式,持续优化双拥工作机制、丰富双拥政策供给,广泛发动社会力量、整合优质资源,谋划实施推进社会化拥军工作三年行动,系统部署“1+5”重点举措,即“一个中心引领辐射、五批成果巩固提升”,深入开展多领域多渠道拥军服务,策划开展多层次多样化军民共建活动,有力提升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荣誉感,奋力谱写新时代先行示范区军爱民、民拥军成功实践的精彩篇章。到2024年,实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拥军优抚中心(以下简称“拥军优抚中心”)作用效能突出,搭建一批社会化拥军服务平台、壮大一批社会化拥军中坚力量、推出一批社会化拥军服务项目、办好一批社会化拥军共建实事、培育一批社会化拥军先进典型,为我市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八连冠”奠定坚实基础,为加快建设退役军人事务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三)发挥拥军优抚中心引领辐射作用

  持续强化拥军优抚中心“主阵地”“主引擎”功能,整合各类拥军优抚资源,统筹协调、以点带面,促进社会化拥军工作再上新台阶。

  1.打造特色化拥军宣教阵地。紧扣“强国”“兴军”主题,整体规划、分期实施,高标准建设“一厅、两室、三廊”阵地,即“拥军优抚多功能厅”“党员活动室”“军供展览室”“红色文化长廊”“党建文化长廊”“廉政文化长廊”,每年组织“鹏军大讲堂”等思想政治讲座不少于6次、举办双拥文艺作品展2期。(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工作处、深圳军供站)

  2.打造社会化拥军总部基地。严格执行拥军优抚中心管理办法,发布年度社会化拥军项目清单,全面强化拥军优抚中心军地协调、活动保障职能,吸引更多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志愿队伍及驻深部队广泛参与,构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主导、拥军优抚中心统筹、社会力量参与的拥军优抚保障体系。(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工作处、深圳军供站)

  3.打造常态化拥军温馨家园。强化“全天候”拥军服务保障,常态化组织开展军供演练,加强拥军优抚中心日常运营管理,制定年度活动计划,规范活动组织实施,推出“清单化、点菜式”暖心服务,完成年度拥军优抚保障任务,每年保障拥军优抚活动10场次以上、服务人数不少于1000人次。(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工作处、深圳军供站,各区双拥办)

  4.打造智慧化拥军信息枢纽。建立拥军优抚数据共享机制,对接国家、省双拥工作管理系统和优抚信息系统,整合市直部门及各级拥军优抚数据,搭建社会化拥军“资源库”,归集分析拥军优抚服务对象信息,促进资源优势集聚、合理配置,为定向开发、精准投送拥军服务提供数据支撑。(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双拥工作处,各区双拥办)

  (四)搭建一批社会化拥军服务平台

  以全市推进“一网统管”三年行动为契机,依托“i深圳”、鹏城老兵APP等载体,进一步深化智慧城市建设成果运用,积极探索线上线下相融互促的社会化拥军新模式。

  5.开设拥军服务窗口。依托全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四级保障体系,发挥“一站式”拥军服务窗口作用,采取“定点办公+上门服务”方式,开展政策解答、就业推介、创业指导、心理咨询、困难帮扶等全方位服务。鼓励有条件的街道设立拥军服务驿站。(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各区双拥办)

  6.建设拥军示范园区。围绕深圳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打造3个以上拥军示范园区,对吸纳退役军人就业的企业和退役军人创业项目入驻给予金融财税、场租减免及创业指导等帮扶,充分发挥拥军示范园区引领作用,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重要载体。(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法规和就业创业处,各区双拥办)

  7.设立拥军专项基金平台。进一步强化市拥军优属基金会等社会组织服务功能,拓展退役军人关爱基金等市级基金业务范围,探索设立现役军人助(奖)学金等项目,支持宝安、龙岗、龙华等区级关爱基金做大做强,多渠道做好拥军服务保障。到2024年,筹集利用社会拥军资金超4000万元。(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处、双拥工作处、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8.创建拥军“十大样板”。深入挖掘各类商业资源,建设一批军人优先、服务优质、消费优惠等“拥军服务示范街区”,打造若干拥军码头、公园、车站(地铁站)等特色拥军示范点。2023年,基本实现“一区一示范”“一区一样板”。(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工作处、各区双拥办)

  9.打造“鹏军百宝箱”。持续推进“鹏军百宝箱”开发建设,拓展医疗、金融、保险、粮油、通信、航空、文化等社会化拥军精准服务。强化实施效果评估,建立准入退出机制,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细化服务内容、优化操作流程、提升用户体验,加快构建“互联网+”“一站式”拥军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工作处)。

  (五)壮大一批社会化拥军中坚力量

  充分发挥拥军社会组织和爱国拥军企业示范带动作用,吸引凝聚社会各方力量广泛支持、踊跃参与,不断开创“共建共享、双拥双赢”社会化拥军新格局。

  10.强化行政机关拥军工作职能。加快健全社会化拥军制度体系,制定出台深圳市优待目录清单,进一步强化政策“刚性兑现”,在荣誉激励、生活、养老、住房、教育、交通出行等方面为优抚对象提供优先优惠服务,更好满足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工作处、法规和就业创业处,各区双拥办)

  11.创立社会拥军“矩阵”。建立全市社会化拥军企业、组织、个人名录,遴选优质主体签订拥军战略合作协议,授予专属荣誉标识,推动常态化拥军活动高效开展。每年新增拥军企业和社会组织数量不少于100个。(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法规和就业创业处、双拥工作处,市拥军优属基金会)

  12.锻造过硬志愿服务队伍。以深圳打造志愿者之城“升级版”为契机,出台退役军人志愿服务有关指导意见,全面建立街道拥军志愿者队伍,支持有条件的街道、社区组建拥军文艺团队和义诊义剪、义修义补等贴近生活的援助队伍,为拥军志愿服务提供坚强组织保障。(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各区双拥办)

  13.建设爱国拥军思想政治宣讲智库。按照政治过硬、事迹突出、素质全面的标准,在爱国拥军模范、最美退役军人、驻深部队现役功模及国防教育讲师团、红星讲师团等群体中遴选讲师,充实智库资源,筹建“思政讲师团”,为爱国拥军理论宣讲提供人才支撑。(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处、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各区双拥办)

  14.建立关爱尊崇英雄团队。充分发挥各街道(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点)作用,指定专责人员为辖区内战斗英雄、一等功臣提供“全天候”“一对一”专属服务;广泛动员医疗、金融、保险、燃油等领域优质社会资源,量身打造尊崇英雄专属礼遇。(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工作处、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各区双拥办)

  15.组建重点优抚对象专职服务队伍。市、区退役军人优抚业务部门指导各级退役军人服务站(点),组建重点优抚对象专职服务队,通过常态化联系走访、慰问关怀、解困帮扶等方式,为重点优抚对象提供专属服务,积极探索社会化关心关爱新机制。(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各区双拥办)

  (六)推出一批社会化拥军服务项目

  深化拥军服务供给侧改革,强化需求侧引导,推出一批社会化拥军服务项目,进一步拓展领域、丰富内容、优化流程,推动服务保障工作再上新水平。

  16.开设拥军“绿色通道”。全面落实“军人依法优先”,逐步扩大优先对象覆盖面,在医院、银行、机场、码头、公交、地铁、景区、景点等场所及政务服务窗口开设绿色通道,进一步提升拥军服务便利化水平。(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工作处,各区双拥办)

  17.成立退役军人医疗中心(医院)。依托公立医院医疗资源,组建深圳市退役军人医疗中心(医院)和战友优诊室,实现退役军人优先、优质、优待、优惠就诊,享有专人接待、专用窗口等礼遇,加快解决服务对象看病难题。(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工作处,各区双拥办)

  18.推送“健康大礼包”。开展“关爱功臣 送医送药”活动,拓展实施“复明援助”等帮扶项目,不断深化健康服务内涵,为专属医疗卡持卡人提供免费体检、口腔检查等诊疗服务,提升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象服务保障水平和医疗体验感。(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工作处,各区双拥办)

  19.建设“鹏城拥军线上商城”。协调推动国内知名品牌网上购物商城积极参与,持续扩大鹏城老兵APP优惠购物专区覆盖面,打造“鹏城拥军线上商城”,为服务对象常态提供涵盖超市百货、家用电器、手机数码等品类的“一键专享”购物特惠。(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双拥工作处)

  20.优化升级“深拥”粮卡。整体推进“1仓3平台”建设,同步打造关爱功臣、创业就业、惠民拥军等三大版块,增设“深拥”粮仓实体店,不断丰富粮仓产品内容,提升“深拥”粮卡知名度。到2024年,产品增至20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工作处,各区双拥办)

  21.实施“安居保障”计划。对符合本地住房保障条件的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在公租房保障中予以优先解决,并给予对符合条件的抚恤定补优抚对象适当租金补助或减免,逐步改善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住房条件。(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工作处,各区双拥办)

  22.推出航空专属优待。联合拥军航空企业打造“军享出行礼包”,为驻深部队现役军人(含文职人员)、全市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及同行直系亲属(血亲或姻亲)提供乘机“折上折”优惠,并给予驻深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现役军人升舱、休息室等专属礼遇。(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工作处,各区双拥办)

  23.开展燃油优惠活动。依托央企自营加油站,为居住在深圳的全国战斗英雄送上“战斗英雄礼包”,面向驻深部队现役军人和退役军人限量推出加油满减“八一专享活动”,并为全市退役军人提供“车牌付”无感支付便捷优惠服务。(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工作处,各区双拥办)

  24.加大通讯优惠力度。联合通讯运营商,通过话费套餐折扣及购机补贴等方式,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转专属优惠,并配送定制彩铃,进一步彰显军人荣誉。在“八一”、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推出通讯专享“礼包”。(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工作处,各区双拥办)

  25.打造专属“书香优待卡”。联合深圳出版集团,按照优先优惠优质原则,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打造专属“书香优待卡”,在集团旗下深圳书城等6大书城为持卡人提供专属购书优惠。适时开展“书香溢军营”活动,为驻深部队官兵提供优质优惠优享图书。(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工作处,各区双拥办)

  26.推动拥军保险“进万家”。持续打造“保险赠精兵”“鹏军保”品牌,积极拓展保险拥军新领域,为服务对象提供种类最全、覆盖最广、费率最低、服务最优的“四最”保险保障。到2024年,累计减免、赠险2万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工作处,各区双拥办)

  27.强化基本生活保障。对于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残疾军人、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或病故军人遗属家庭,给予燃气费、水费等减免优惠,并鼓励各区结合实际为上述优抚对象家庭提供免费高清电视等贴心服务。(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工作处,各区双拥办)

  28.开展“老有颐养”优惠服务。依托全市四级养老服务网络,积极推动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行业为老年优抚对象提供优先、优惠服务,鼓励各级各类养老机构优先接受优抚对象,提供适度的优惠服务。(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工作处,各区双拥办)

  29.实施关爱烈士遗属“五个一工程”。搭建一个关爱平台、成立一支专项基金、健全一本信息化台账、开通一条帮扶热线、组建一支服务队伍,用心用情为烈士遗属提供更多人性化关怀、精准化服务、多样化保障。(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工作处,各区双拥办)

  (七)办好一批社会化拥军共建实事

  持续开展军地互办实事活动,大力实施拥军实事工程,尽地方所能协调各方资源,为驻深部队及现役军人提供更多支持和援助,不断拓展社会化拥军新实践。

  30.建立军地互办实事“双清单”。通过定期走访、座谈会商等形式,进一步加强军地双方互动交流,建立健全军地互办实事“双清单”,强化措施、明确时限,推动清单事项落地落实,促进经济社会建设和国防军队建设协调发展。(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工作处,各区双拥办)

  31.发布“十大拥军实事”。按照“一区一实事”原则,聚焦“部队所需、官兵所盼”,发布深圳年度十大拥军实事,进一步健全拥军实事推进机制,联动解决驻深部队和官兵面临的实际问题。(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工作处,各区双拥办)

  32.精心筹办“军民运动会”。每年举办一届“军民运动会”,设置篮球、徒步等团体、个人项目,协调驻深部队、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群众团体组队参赛,为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奖牌、证书,宣传全民健身理念,丰富军地体育活动。(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工作处、法规和就业创业处,深圳警备区政治工作处)

  33.举办军地青年联谊活动。广泛采用线上“云交友”、线下“嘉年华”等形式搭建“鹊桥”,适时组织驻深部队官兵走出军营看深圳,动员特区优秀青年深入营区体验军旅生活,增进双方相互了解,共铸友谊之花。(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工作处、深圳军供站,深圳警备区政治工作处,各区双拥办)

  34.开展“技能培训进军营”。统筹利用专业院校及其他社会资源,采用课堂讲授、在线教学等方式,面向驻深部队官兵推出职业技能提升课程,开展机械维修、烹调烹饪等实用性理论和实操培训,促进现役官兵更好服务部队建设,拓宽官兵退役就业创业新路径(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工作处、法规和就业创业处,深圳警备区政治工作处,各区双拥办)

  35.推动“帮扶救助进军营”。深入实施驻深部队官兵特殊困难救助帮扶暂行办法,采取政府拨款与社会筹资相结合,统筹解决驻深部队特殊困难官兵及其直系亲属在生活、医疗、负伤和牺牲等方面实际困难。(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工作处,深圳警备区政治工作处,各区双拥办)

  36.探索设立军营开放日。学习借鉴驻港、驻澳部队经验做法,结合驻深部队战备和疫情防控工作实际,适时开展军营开放日活动,有序组织社会公众或特定群体“打卡”军营,参观军队建设成果,切身感受国防力量,进一步密切军民关系、增进军民团结。(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工作处,深圳警备区政治工作处)

  (八)培育一批社会化拥军先进典型

  以深圳建设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区为契机,深入开展全媒体宣传,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加快塑造社会拥军新风尚。

  37.传承爱国拥军优良传统。依托退役军人党建工作体系,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借助传统媒体办专刊、建专栏、设专题,引导党员干部和服务对象树立正确导向。广泛运用地标性建筑电子屏、车站、广告牌等户外媒介,让党和人民军队的光辉历程、军民携手奋进的伟大成就闪耀鹏城,不断增强社会拥军内生动力。(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处、双拥工作处,各区双拥办)

  38.开展“最美拥军人物”评选。采取单位推荐、部队推荐和个人自荐等方式,广泛收集、深入挖掘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社会各界为拥军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定期举办“最美拥军人物”评选发布活动,并择优推荐参与上级评选,持续激发全社会爱国拥军热情。(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工作处,深圳警备区政治工作处,各区双拥办)

  39.鼓励双拥文艺作品创作。围绕爱国拥军、拥政爱民相关主题,每年挖掘一批优秀双拥文艺作品,在全市范围内宣传推广,生动展示深圳先行示范区军民情深的城市文化,歌颂军民共建续写“春天的故事”,营造军爱民、民拥军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工作处,深圳警备区政治工作处,各区双拥办)

  40.大力弘扬红色文化。加强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开展清明节、烈士纪念日缅怀祭扫活动,传承红色基因,坚定红色信仰。依托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鼓励筹建荣誉室(墙)等宣教场所,展示烈士烈属故事、重温老兵革命历史,营造拥军优属、缅怀先烈、尊崇军人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工作处、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各区双拥办)

  三、保障措施

  (九)加强党的领导

  各单位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社会化拥军作为一项重点任务、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转化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要充分发挥各级双拥办作用,推动将社会化拥军工作列入党政主要领导议事日程,进一步强化双拥工作队伍建设,统筹协调,优质高效完成社会化拥军工作任务。

  (十)压实工作责任

  各责任单位要根据方案任务分工,明确分管领导,指定具体负责人员,层层传导压力,确保责任落实到人。要围绕方案提出的目标任务,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推进计划,倒排工作时间表,采取务实有效措施,服务项目尽快落地、疑难问题尽早解决。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按期实现各项行动目标。

  (十一)强化督导检查

  市双拥办要牵头抓总,建立跟踪督办机制,坚持书面检查与现场抽查相结合,及时掌握全市社会化拥军工作开展情况。对推进不力、进度迟缓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开拓创新、实绩显著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确保各单位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各责任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定期梳理社会化拥军工作推进情况,深入挖掘工作亮点成效,及时汇总至市双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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