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

时间:2021-11-05 12:38:44 来源:网友投稿
  最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

  第一期

  1中央督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6个方面的重点

  一是围绕政治站位,重点督导党委和政府贯彻落实中央有关重要指示和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要求和实施步骤情况,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切实履行扫黑除恶重大政治责任情况。

  二是围绕依法严惩,重点督导扫黑、除恶、治乱的成效,特别是发动群众情况,严守法律政策界限,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情况。

  三是围绕综合治理,重点督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相关监管部门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加强日常监管,形成强大合力、整治突出问题情况。

  四是围绕深挖彻查,重点督导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深挖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情况。

  五是围绕组织建设,重点督导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严防黑恶势力侵蚀基层政权,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情况。

  六是围绕组织领导,重点督导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统筹力度,层层压实责任,推动解决经费保障、技术装备、专业队伍建设等重要问题情况。

  2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什么时候开始?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1月23日,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

  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蓝图”是什么?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2018年1月开始,至2021年底结束,为期3年。

  2018年

  治标

  启动,打掉一批涉黑涉恶组织,惩处一批黑恶势力“保护伞”,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2019年

  治根

  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2021年

  治本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1.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

  2.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

  3.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

  4.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

  5.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5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1.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2.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

  3.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6黑恶势力举报电话是多少?

  全国举报电话是010-12389。

  分局举报电话是0816-2294110

  第二期

  7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的重点是什么?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备注:省厅打击重点在中央10项重点的基础上,增加了两项:

  11、利用宗族、部落势力打砸抢烧、争抢资源、影响政治安全,社会稳定的藏区黑恶势力。

  12、利用家族势力武装贩毒、垄断毒品市场、争抢矿产资源、组织贩卖妇女儿童的彝区黑恶势力。

  8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做到哪“两个结合”?

  扫黑除恶要与反腐、基层“拍蝇”结合起来,要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

  9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案三查”指什么?

  既要查办黑恶势力,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10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两个一律”指什么?

  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

  对黑恶势力“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11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是什么?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1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哪些工作措施?

  摸线索、打犯罪、挖“保护伞”、治源头、强组织。

  第三期

  13“扫黑”与“打黑”有什么区别?

  打,打的只是一个点;扫,扫的就是一大片。虽然一字之差,但对广度、深度、力度提出更高要求,反映的是党中央国务院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的坚定决心。

  14“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哪“四个特征”?

  1.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2.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3.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4.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15“恶势力”的特征及具体表现是什么?

  1.是具有一定的组织形式,人数较多(一般为3人或3人以上)有相对明确的组织者或者首要分子,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2.是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多次(一般为5起或5起以上)以暴力、威胁、干扰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组织容留妇女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具有一定的公开性和暴力性;

  3.是严重扰乱一定区域或行业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4.是一般无合法经济来源,经济实力较弱,没有大的经济实体,保护伞和关系网不明确,层次较低。

  16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

  “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

  17纪检监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重点查处的3类问题指的是什么?

  1.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2.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

  3.地方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问题。

  18什么是线索核查“三长负责制”、专班线索核查“四个一”工作模式和“双查”?

  按照省厅扫黑除恶线索排查核查工作机制(试行)通知要求:

  “三长负责制”指:各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为涉黑涉恶线索核查第一责任人;分管刑侦工作的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扫黑专班和部门负责牵头人组织线索核查工作。

  “四个一”工作模式指:一线索、一专人牵头、一领导负责、一专班专办。

  “双查”指:涉黑涉恶线索查否后,群众又举报到上级公安机关的,上级公安机关应当组织“双查”,由上级督察部门对线索核查工作进行调查,由上级刑侦部门对原线索重新组织核查。

  19如何广辟线索来源?

  按照四川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要求:

  发动群众举报;通报线索研判;定期滚动排查;开展综合排查;研判“两委”成员;研判高危人员;通过人力情报搜集;在押人员检举揭发(共计8种手段)

  定期滚动排查:县级公安机关建立派出所滚动排查涉黑涉恶线索制度,明确派出所所长为滚动摸排第一责任人,组织派出所对娱乐场所、建筑行业、仓储物流、采砂采矿、批发市场、旅游景区、医疗机构等重点领域开展常态化滚动排查,从中发现线索。

  开展综合排查:对辖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开设赌场、追债讨债等现行案件和“黄赌毒”、三人以上结伙作案的警情,进行综合分析研判,从中发现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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