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农村养老情况调研报告

时间:2023-02-09 10:26:54 来源:网友投稿

XX市农村养老情况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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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农村养老情况调研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了解我市当前农村老年人养老状况,XX市统计局深入农村,访民情、探民意,组织开展关于农村养老情况的调研。通过实地走访部分村及农户了解其养老现状,深入人社、民政等部门及农村养老机构走访了解当前农村养老总体情况、基本政策,分析农村养老存在的一些问题,以探索改善农村养老现状的新途径,让更多的农村老年人一起共享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进步的成果,度过美好的老年时光。

  一、XX市农村养老情况

  (一)总体情况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显示,20XX年末,XX市常住人口197万,其中60岁及以上人口为32.44万人,占比16.46%,其中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6.49万人,占比13.44%。20XX年,全市城镇常住人口126.4万人,城镇60岁及以上、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分别为19.4万人和15.3万人,占城镇总人口的比重分别为15.3%和12.1%;乡村常住人口70.6万人,乡村60岁及以上、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分别为13.1万人和11.2万人,占乡村总人口的比重分别为18.5%和15.8%。乡村60岁及以上、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分别高于城镇3.2个百分点和3.7个百分点。

  分城镇乡村的老龄人口占比

  单位:%

  城乡60岁及以上65岁及以上

  城镇15.312.1

  乡村18.515.8

  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高于城镇,农村养老需求远远超过城镇,老龄化问题的难点、重点都绕不开农村。新时代,“城强乡弱、重城轻乡”的二元经济体制阻碍了农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城乡养老保障存在较大差异,农村老人养老保障长期游离在社会保障制度的边缘,农村养老服务供非所需、供需不匹配,养老现状不容乐观。

  (二)农村老年人养老状况调查

  本次调查共涉及三区一县10个乡镇的农村老年人50人(60岁及以上),其中,男性30人,女性20人。年龄层从60岁到80岁以上均有分布,其中,60-69岁年龄段有15人,占30%,70-79岁年龄段有19人,占38%,80岁及以上有16人,占32%。

  1.农村老年人以居家养老为主。从居住状况来看,54%的老年人独自居住或与老伴居住,14%的老年人与子女共同居住,32%的老年人在农村养老院等养老机构居住。72%的老年人至少有一个子女在本地工作,10%的老年人所有子女均在外地工作,18%的老年人没有子女。在有子女的老年人中,有78.1%的子女能做到至少每周探望一次。

  2.农村老年人依靠子女赡养、养老金等政策性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养老保障的核心在于经济保障。本次调查结果反映,农村老年人收入来源于子女赡养的占比48%;农业生产收入的占比24%;养老金、低保等政策保障转移性收入的占比66%;务工收入的占比18%;其他收入的占比6%。月收入水平在500元以下的农村老年人占30%,每月收入水平在500-1000元的占48%。由此分析,农村老年人经济来源主要是子女赡养及养老金、低保等政策性收入,且收入水平较低。

  3.农村老年人多数身体健康状况良好、生活满意度较高。在受访的农村老年人中,八成老年人身体健康,能照顾自己, 70%的老年人对生活表示非常满意,26%的老年人表示比较满意,不太满意或非常不满意的只有4%。

  4.农村老年人养老意愿倾向于家庭养老。养老方式意愿调查汇总结果显示,54%的老年人倾向于由子女照料的家庭养老,2%的老年人倾向于由养老服务点提供服务的居家养老,36%的老年人倾向于在敬老院、养老院等养老机构养老,12%的老年人倾向于邻里之间互相照顾的农村互助养老。子女照料的传统家庭养老仍是农村老人首推的养老方式。

  5.传统观念是影响养老方式选择的主要原因。调查显示,在影响农村老年人选择养老方式原因上,选择养儿防老的占54%,选择服务收费价格的占46%,选择生活便利程度的占50%,选择服务专业程度的占22%。

  6.政府宣传是获取农村养老服务信息主要渠道。选子女帮办占29.2%,邻里或亲戚推荐介绍占29.2%,村委会或者政府宣传介绍占62.5%,自己实地了解占29.2%。由此看出村委会或者政府宣传推介养老知识极为重要。

  7.农村老人家政、医疗、精神等服务需求情况调查。在想获得的服务方面,有83.3%想获得起居饮食及家政服务,66.7%想获得医疗护理服务,45.8%想获得文化娱乐休闲服务;在负担价格方面,大多数老年人可以负担1000元/月的养老服务价格。

  (三)农村养老机构调查情况

  本次调查涉及濉溪县6家、杜集区2家、烈山区2家、相山区1家,共计11家养老机构,其中福利院、敬老院8家,养老院1家,老年公寓1家,老年服务中心1家。调查问卷结果显示,受访老人所在村有居家养老服务站点的占8%,有福利院、敬老院的占28%,有养老院的占36%,有老年公寓(社会机构)的占14%;所在乡镇有居家养老服务站点的占8%,有福利院、敬老院的占58%,有养老院的占44%,有老年公寓(社会机构)的占20%。

  1.养老机构规模小,服务人员少。调查的11家养老机构中,6家养老机构老人数在50人以下,占54.5%,4家养老机构老年人数在50-100人,占36.4%,仅有一家养老机构老年人数在100-200人;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在5-10人的有6家,占54.5%,在10-20人的有4家,占36.4%,20人以上的仅有一家。在提供服务方面,所有养老机构都提供起居照料、餐饮服务及文体健身活动,提供医疗保健的养老机构有7家,占63.6%,但提供上门照料服务的仅有一家。

  2.农村养老机构收费总体偏低,多数依靠政府补贴。调查的11家养老机构中,月收费在500元-1000元的1家,占9.1%;在1000-1500元的有3家,占27.3%;在1500元以上的仅2家,占18.2%;政府公益,面向特定老人的有5家占45.5%。在主要收入来源方面,入住老人缴纳占36.4%,政府补贴占63.6%。由此可以看出,农村养老机构收入以1500元以下及面向特定人群为主,收入偏低。

  3.养老机构专业人员短缺、运营成本高、压力大。调查显示,专业人才不足的占63.6%;资金压力大,运营成本高的占45.5%;养老设施不健全占9.1%;运营场地不足,缺少政策支持占27.3%;床位空置率高的占45.5%。其中,床位空置率高的5家均为政府公益,面向特定老人的公办公营敬老院。

  4.农村家庭面临外出务工与照料老人难的矛盾尴尬局面。调查结果显示,有40%的老年人和90.9%的养老机构工作人员认为子女为增加收入外出务工,家庭照料老人困难;64%的老年人和63.6%的养老机构工作人员认为农村老人收入低生活困难,养老没有保障;有42%的老年人认为养老机构医疗条件差,看病护理难。

  二、农村养老存在问题

  (一)居家养老效能式微

  随着现代家庭结构的小型化,核心家庭增多,使得家庭养老负担沉重、居家养老功能弱化。与此同时,建立在道德伦理基础上的赡养法律制度约束力较弱,老龄法律法规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老龄工作的一些关键领域、重要环节的立法没有突破,缺乏充足的社会支持,不能很好地解决农村养老问题。在子女收入、健康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下,带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引致家庭养老功能弱化、养老主体缺失,农村老人处境尴尬,成为被现代化“抛弃”的群体。

  (二)机构养老能力较弱

  一是农村养老机构数量少、场地缺乏、分布不均,存在“远、小、散、弱”等突出问题。与城市相比,农村机构养老还处于起步阶段,服务市场尚未形成。截至目前,我市镇级养老服务中心18家,村级服务站85家,其中包含今年新建的24家村级养老服务站(民政部门提供),农村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低,且较为分散,规模多数偏小,在调查的11家农村养老机构中,入住老人在100人以上的仅孙疃镇永安老年公寓一家。

  二是养老机构资金薄弱,运营维艰。政府资金支持不够,老人收入水平与养老院的收费水平之间存在差距,普遍无力支付,造成养老资金短缺、运营状况不佳,甚至出现亏损倒闭现象。调查显示,50名受访者中月收入水平在500元以下的农村老年人占30%,每月收入水平在500-1000元的占48%;有64%的老年人和63.6%的养老机构工作人员认为收入低生活困难,养老没有保障是当前农村养老面临的突出问题。

  三是养老服务存在医疗条件不足、服务人员专业化程度低等问题。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工作量大,待遇不高,服务队伍不稳定,专业能力不强,专业志愿者在多数农村空缺。机构养老组织建设还不完善,设施短缺落后,存在着管理混乱等现象。调查结果显示,42%的受访者反映养老医疗条件不足、养老服务项目不全,34%的受访者反映养老服务人员专业能力不足,38%的受访者反映养老服务设施短缺落后。

  (三)养老制度不健全

  一是农村养老制度建设起步晚,仍处于不断完善中。农村养老政策性强,与城市相比,制度不够健全。城镇退休职工每月2000~6000元退休金,农村老人每月仅一百多元养老金。由于农村老人没有退休金,养老金被赋予了较高的期望。

  二是农村养老保障方式单一。当今的农村养老保障方式主要是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居家养老、土地养老,养老保障方式单一。对农民养老保险金也缺乏集体补助运行筹资机制,完全变成了个人缴费、政府补贴的一种模式。

  三、建议

  解决农村养老问题,要遵循“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从农村实际出发,让各类要素融合起来,加大城乡间的自由流动,推进养老服务普惠共享。

  (一)加快农村经济发展

  当前影响农村养老问题的“痛点”是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优先发展农村经济。农村经济发展壮大,农民收入得到提高,不仅可以满足农民对商业保险的需求,而且可以提高新农保的缴费档次,增加地方政府对参保农民财政的补贴力度。因此,必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让农民腰包鼓起来,变未富先老为未老先富,这样农民才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应对养老中遇到的问题。

  (二)宣传弘扬敬老爱老传统美德

  百善孝为先,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当前,农村中存在部分赡养人的法治意识和道德观念较差,无视甚至不履行对老人的赡养义务。因此,要大力宣传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形成敬老养老的良好道德风尚。

  (三)完善农村社会保障

  一是加快完善农村社会救助制度。农村社会救助制度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最后一道防线”。要强化农村特困老人专项救助、临时救助,使农村贫困老人“病有所医、困有所帮、难有所助”。

  二是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目前,我市农村地区的基础养老金仅一百三十元左右,标准较低,难以满足农村养老需求。应建立农村居民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给予农村老人基本生活保障。

  (四)构建多元养老模式

  城乡融合中农村养老,要点在“融合”,应统筹农村养老资源,联合城乡养老服务,因地制宜采取多元化养老模式。

  一是推进居家养老。虽然家庭结构小型化、核心化,弱化了家庭养老功能,但作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基础,家庭提供养老服务的主体地位没变,居家养老服务一直是中国养老服务发展的核心和重点,也是解决中国养老问题的重要举措。要完善居家养老的相关法律法规,形成居家养老的政策支撑体系,加快实现乡村内生社会组织市场化、制度化、组织化、法人化,注重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相结合,健全日间照料网格管理制度,积极培育、引导志愿服务组织,不断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机制创新。

  二是探索“以地养老”。目前,种地收入仍然是大多数农村老人主要经济来源。然而随着年龄增长,农村老人身体状况越来越差,难以承担繁重的农业生产劳动,故而可以效仿城镇居民“以房养老”模式,探索“以地养老”。将老人承包经营的土地抵押或者流转,以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者享受老年公寓服务。

  三是推进医养结合。有效依托医共体,与养老机构签订服务协议,选派医护人员到养老机构坐诊值班,指导村卫生室(卫生站)人员为老人检查、治疗、记录健康状况、指导康复训练、开展健康宣教。拓宽养老服务中心内容,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上门居家养老服务,将基本医疗服务、护理康复服务和社会支持性服务有效整合,满足老人养老服务需求。

  (五)打造专业化农村养老服务队伍

  一要培养一批有技术、会管理、尊老服务人员。政府要制定相关政策鼓励高校设立养老服务专业,注重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培养,提高从业人员的工资待遇,壮大和稳定老年社会工作者、专业人才、老年人家庭照料者、养老服务志愿者养老服务队伍。

  二要加强对养老服务人员的培训力度。定期开展养老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培训应注重实效,避免“蜻蜓点水式”表面文章,实现养老服务人员的专业化、职业化。建立养老服务人员的技能等级、职称评审制度,拓展养老服务专业人员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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