郸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郸防指〔2020〕3号)
郸防指〔2020〕3号
各乡镇办事处党(工)委和人民政府,高新区党委和管委会,县委各部委,县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目前,全国疫情进入爆发期,我县疫情也呈上升趋势,为切实有效防控疫情,隔离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障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特发布如下命令:
一、切实加强湖北返郸人员的排查工作。各乡镇(办事处、高新区)要实行“网格化”管理,县处级干部包乡镇(办事处、高新区),乡镇干部包村,乡村(居委会)干部包组、包户、包住宅小区、包楼单元,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并对排查出的人员逐一登记造册。
二、切实做好湖北返郸人员居家隔离工作。居家隔离期间,由辖区村(居委会)卫生所进行居家随访,日测体温两次,并规范记录。发现居家隔离人员出现发热等症状,由卫生健康部门依照相关规定,及时转运救治。行政村(居委会)干部负责监督管控湖北返郸人员和密切接触人员居家隔离不少于14天,并协调保障居家隔离人员的正常生活,做到每天下午五点前上报监管情况。
三、各乡镇(办事处、高新区)要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工作,重点管控群众聚集、扎堆聊天等行为,引导群众强化防护意识,外出做好戴口罩等防范措施。
四、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目前,全国各地工业、企业、工地都未开工生产建设。各乡镇(办事处、高新区)要引导广大群众继续在家休养、等待,不要随意外出务工,避免途中交叉感染。
五、人员聚集场所继续关闭。按照省一级响应要求,全县所有图书馆、文化馆和基层文化服务中心、电影院、网吧、KTV、茶馆、游戏厅、棋牌室等娱乐和演出场所,继续暂停营业。具体开业时间,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正式通知为准。
六、学校、工地、企业继续停课停工。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必须开工的药品生产或其他企业,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研究评估,对符合开工条件的企业,准予开工。企业要对工人进行防护培训,做好各项防护工作。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开工企业疫情防护情况的监管,发现风险隐患,立即关停。
七、市场监管、发改、商务等部门,要在各乡镇(办事处、高新区)配合下,积极调研城乡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等运营情况,根据防控形势,制定生活必需品供应计划,严厉打击哄抬物价行为,切实保障广大群众正常生活。
八、积极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城管、住建等部门要督促指导保洁企业切实做好生活垃圾清运工作,各乡镇(办事处、高新区)要保障垃圾清运车辆正常通行,切实为广大群众营造健康生活环境。
郸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