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方案优秀3篇【优秀范文】

时间:2023-07-16 12:20:07 来源:网友投稿

工程施工方案优秀一、编制依据:1、结构施工图纸;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程施工方案优秀3篇,供大家参考。

工程施工方案优秀3篇

工程施工方案优秀篇1

一、编制依据:

1、结构施工图纸;

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二、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XXXX,建设地点位于XXXXB地块,总建筑面积28960 m2,地下主体一层;地上主体十七层, 1-4层为商业用房,5-17层为宾馆;地下层设电梯机房、水箱间及锅炉房等;建筑高度为61.1m,建筑结构形式为框架剪力墙结构,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耐火等级为一级。本工程地下层层高为3.9m;一层层高为6.900m;二~四层层高为4.20m;五~十七层层高均为3.20m;屋顶层:屋顶层高3.40m,屋面构架层高6.60m。XXXX梁最大跨度为10.10 m,梁截面最大高度为1300×2500,1200×2000;楼板最大厚度180㎜厚。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耐火等级为一级,工程设计建筑耐久年限为50年。

三、施工组织:

本工程基础为桩基承台基础,基础埋深-5.500m、工程±0.000相当的绝对标高为61.1m。根据现场情况,拟采用反铲式挖土机进行整体开挖,开挖时由东向西进行施工开挖,开挖长度及宽度为基础承台边向外1m,坡比为1:0.3,以便做排水明沟和埋设轴线龙门桩。如有特殊情况再加大放坡。根据设计基底标高以及施工范围内的土方平衡严格控制其土方的超挖与少挖,把基础回填的土方堆放场地内,其余多的土方采用泥头车外运出去。为方便施工,我施工方将这部分进行大开挖至-5.4m后再按龙门桩定位轴线进行承台,基础的基槽开挖。在基槽开挖期间,测量人员密切配合,随时施测基坑边线及基底标高,确保土方到位和不超挖,预留20cm待人工清理,防止挖机撞击管桩与扰动基底持力层。在深基坑旁挖设集水井,井内集水用泥浆泵抽至周围排水沟。在基坑四周用红白花钢管扎栏杆一圈做安全围护,以防行人跌入坑内,基础工程施工期间,扎路架供人员上下作业。大开挖土方6天完成,基坑基槽5天完成。基坑排水采用明沟排水、集水坑积水、潜水泵抽水,保证基坑底部无明水,以防基坑被水浸泡。

挖土机开挖至桩顶面设计标高,向上20cm处后,人工开挖余土,开挖的土方就近堆放于基坑内的空地,以便于以后的基坑回填。多余的土方采用泥头车外运出去。

机械开挖时,人工跟进清理基坑底及边坡、开挖排水沟。

基坑开挖后,安排专人负责排水。

四、施工要点:

1、机械挖土前先绘制详细的土方开挖图,规定开挖路线、顺序、范围、排水沟、集水井位置及流向、弃土堆放位置等,避免混乱,造成超挖、乱挖、应尽可能的使机械多挖,减少人工挖方。

2、机械开挖土方时设有专人负责指挥,严格控制挖土标高,因该建筑物是由桩承载;机械开挖深度控制在距桩顶100mm处,不得超挖。待桩施工结束在由人工清土地。人工清土应与机械挖土同时进行,以便利用挖土机将清理出的土方清出基坑,减少人工清工的工作量。

3、测量人员必须在坑底设置标高控制桩,以控制坑底标高,防止超挖。清土时坑底标高控制桩采用短木方,要求每隔2m×2m设置一个标高控制桩。同时要求测量人员及时将边轴线放出,以便清土人员开挖排水沟、集水井。

4、人工清土时,必须根据测量人员所测的标高控制线,拉线清土找平。第一步,可用尖头锹将余土清至基坑设计标高向上2~5cm左右,第二步清土时,必须保证基坑内无明水,且清土必须采用平口锹进行,保证坑地平整、标高准确,且不得扰动基层土。严禁在基坑内采用手推车运土。

5、基坑采取明沟排水,集水井集水,真空泵排出基坑外,确保坑底无明水,以防地下水和雨水浸泡,保证土方工程的质量。基坑内四周设300×300排水沟,采用多孔砖侧向砌筑,孔口便于基坑内的积水流入排水沟。基础垫层部位纵横方向每隔6~8m设置200×250~400(深)排水暗沟,内填40-70mm石子。开挖排水沟必须拉线进行,确保横平竖直、整齐美观。集水井砖砌,深度为基坑底向下1m,直径600~800mm。基坑表面的积水通过排水暗沟流入周边排水明沟,再由明沟流入集水井,通过潜水泵或污水泵排出基坑外。

6、为防止地表水流入基坑,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的需要,可在距离基坑边1.5m处设挡水沟,沟通截面尺寸300mm×300mm,采用红砖砌筑,坡度1‰~2‰,表面采用1:3水泥砂浆抹光。

7、基坑挖土期间,应收听天气预报,一旦出现雨水天气,应将基坑底部及边坡及时用塑料薄膜或彩条布覆盖,以防坑底土层及边坡被雨水侵蚀,影响工程施工质量或造成边坡失稳。

8、当基坑底部有软弱土层时,应及时请监理到现场确认,并采用人工开挖,并及时办理签证。超挖部位根据设计要求作如下处理:

用砂石回填至基础底标高,砂石垫层顶面宽度超出基础边300,每落深500,砂石垫层宽度底面增加300。

五、质量要求

1、认真控制土方的"开挖深度,确保基底标高的准确,严防基底土层被扰动。人工清土时必须分层进行,严防超挖,一旦基底土层被扰动,应及时汇报,必须将扰动的土方清出,请监理验收后,采用级配砂石回填至设计标高。

2、土方工程质量标准:

(a)保证项目

基坑基底的土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严禁扰动,地基处理符合设计要求。

(b)允许偏差项目及检验方法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1 标 高 +0 、-50 用水准仪检查

2 长、宽度(由设计中心向两边量) -0 尺量检查

3、成品保护

(a)开挖时应注意保护定位桩、轴线桩、水准基桩、防止被挖土和运土机械设备碰撞或行驶破坏。

(b)基坑四周应设排水沟、集水井、以防雨水浸泡基坑。

(c)夜间施工应设足够的照明,并有专人负责指挥,防止地基超挖。

(d)基坑内排水沟、集水井中的积水应及时排出基坑。

(e)基坑开挖后,应及时浇筑素混凝土垫层,避免暴露时间过长而被雨水、地下水浸泡,影响坑底持力层的土质。未能浇筑混凝土的基坑底土层,在雨天应及时采用彩条布或塑料薄膜覆盖,防止被雨水浸泡。

六、安全措施:

1、机械施工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场地内。挖土机工作回转半径范围内不得站人或进行其它作业,卸土时应待运土汽车停稳后进行,不得将铲斗从运输汽车驾驶室顶部越过,装土时任何人不得停留在装土车上。

2、挖土机操作和汽车装土行驶要听从现场指挥,所有车辆必须严格按规定的行驶路线行驶,防止撞车。

3、夜间作业,机上及工作地点必须有充足的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护栏。

4、雨期施工,运输机械和行驶道路应采取防滑措施,以保证行车安全。

5、基坑开挖时四周的围护要及时跟上,不要留有安全上的隐患。

工程施工方案优秀篇2

施工方案是根据一个施工项目制定的实施方案。其中包括组织机构方案(各职能机构的构成、各自职责、相互关系等)、人员组成方案(项目负责人、各机构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等)、技术方案(进度安排、关键技术预案、重大施工步骤预案等)、安全方案(安全总体要求、施工危险因素分析、安全措施、重大施工步骤安全预案等)、材料供应方案(材料供应流程、接保检流程、临时(急发)材料采购流程等)

工程施工方案优秀篇3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三农”领域突出短板“九大攻坚”行动的部署,结合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实际情况,提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策略,坚持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设施有效运行率和农村居民满意率为目标,因地制宜选择治理模式,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同时加强已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污水收集处理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规范建立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资金的投入机制。

(二)基本原则

1、科学全面,实用可行。

内容全面、科学合理,攻坚行动与村庄规划、城乡供排水、水环境功能区划、黑臭水体治理等相衔接,制定建立全面覆盖、重点突出、因地制宜、科学规范的攻坚路径。

2、因地制宜,分类治理。

按照省、市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以污水减量化、分类就地处理、循环利用为导向,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设施有效运行率和农村居民满意率为目标,结合我县经济发展水平、村庄聚集情况和周边自然情况等,因地制宜选择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纳入已建县、镇、村污水处理设施、已建设施修复改造、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模式开展治理。

3、突出重点,梯次推进。

遵循“突出重点,循序渐进,久久为功”的原则,做到“可实施、可落地”。在全面摸清治理底数的基础上,明确治理模式。按照省、市重点村庄识别要求,明确重点村庄,梯次推进治理工作。

4、建管并重,长效运行。

在确保治理设施高质量建设和提升改造的同时,加大对已建设施的运营维护,抓好运维管理机制建设。鼓励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建设和运行管理。有条件的乡镇,逐步探索建立污水处理受益农户付费制度和多元化的运行保障机制,确保治理长效。

5、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强化属地政府主体责任,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充分发挥涉农资金统筹作用,用好相关金融政策,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建立健全地方负担、企业投资、省级资金、镇村自筹和社会支持的多元投入机制。同时可引导农民以投工投劳等方式参与设施建设、运行和管理,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三)工作目标

从20xx年起,在摸清全县已建村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现状的基础上,结合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摸排时地表水水质监测情况,开展农村生活治理攻坚行动。通过4年努力,到20xx年,完成152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其中优先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问题整改任务,确保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60%以上。制定清单式实名制储备库,确保有序推进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详见附件3:丰顺县20xx-2025年拟完成治理自然村“一村一策”储备库)。

具体治理任务安排如下:

1、20xx年年底前,完成新增38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高到52.5%以上;

2、20xx年年底前,完成新增38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高到55%以上;

3、20xx年年底前,完成新增38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高到57.5%以上;

4、20xx年年底前,完成新增38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高到60%以上,治理设施有效运行率达到90%以上,村民满意率达到80%以上,强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监督考核管理,全面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运维管护机制。

二、工作任务

(一)因地制宜,分类推进设施建设

1、资源化利用。

对于居住较分散,常住人口较少或密度小的自然村,在周边无黑臭水体且水环境良好的前提下,优先选用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技术路线。充分利用既有水沟、水塘和洼地,规划建设污水管网及配套存储池、厌氧池、生化塘等,并可通过房前屋后“四小园”浇施等就近就地进行资源化利用。实施资源化利用的自然村应定期开展自然村内主要水体监测和治理成效评估,未达到要求的需结合原因加强整改和管护。当受纳体消纳能力不足时,周边有黑臭水体或水质保护压力大,应及时调整治理模式,不得继续采用资源化利用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对于自然生态环境优势明显、农用水灌溉需求大的镇(场),积极探索符合当地特色的污水资源化利用模式,优先采用资源化利用治理。

2、纳入县、镇、村污水处理设施

充分调研,推动未满负荷的县镇村污水处理设施向周边自然村延伸,将邻近圩镇、城乡结合区域内自然村和设施周边自然村的农村生活污水就近纳入县、镇、村污水管网统一收集处理,做到能接尽接,管网收集率应达到60%以上。

3、新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远离城镇的农村居民聚居点,人口规模较大的自然村应综合聚集程度、排水现状、排入水体水质要求等,合理选择污水处理技术,配套完善管网设施,选择管护简便、建设和运维费用低的工艺设备进行集中处理。常住人口多,但居住较散、污水难以统一收集的地区,就地就近采用无动力、微动力或生态处理技术进行分散处理。新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由镇(场)负责实施,管网收集率应达到60%以上。

4、推进已建设施提升改造与管网修复。

在科学确定治理模式的基础上,对自然村生活污水实施资源化利用的,由镇村对照治理措施开展整治;农村生活污水纳入县、镇、村污水处理设施的由原建设单位(业主单位)负责整治;实施已建设施修复、改造和管网完善与修复的,由原建设单位(业主单位)和管理单位(镇政府、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整治。

(1)已建设施提升改造。对照全县摸排问题清单及省反馈问题清单,各镇(场)应制定问题设施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按攻坚任务清单按时完成整改。对处于建设状态且停滞施工时间较长、主体设施存在质量问题、功能单元缺失导致闲置的设施开展修复;对于已建、设计规模不符合实际需求等的设施进行整改,对普遍存在雨污分流不彻底,生活污水收集率不足,出水不稳定等问题,加快实施老旧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的升级改造。

(2)管网完善与修复。对于污水收集管网覆盖率低的处理设施,利用现有管网,延伸主、支管覆盖范围;对于无配套收集管网或收集管网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原高程设计不合理等,应全面综合评价,重新调整规划设计,完善管网或改用分散治理方式,针对管网与设施未接通或衔接不畅,化粪池老旧或建设不规范,管网局部污水滴漏或外水渗入等问题,进行收集管网修复增效。

(二)开展成效评估

县有关部门按职责要求及时跟进指导各镇(场)治理工作,市生态环境局丰顺分局牵头对照储备库开展治理情况月度调度和通报。各镇(场)按照“完成一个、报送一个、评估一个”的原则,从储备库中抽取不少于办理任务数的自然村报市生态环境局丰顺分局(应优先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问题整改任务)。评估需以工程建设质量、治理综合成效为主,结合基础资料、运维管理以及村民满意度等情况开展成效评估。同时,结合评估情况组织甄选优秀治理案例,适时向社会公开宣传。采用不同治理模式应满足以下要求,方可认定为完成治理:

1、纳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的村庄,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村庄污水收集主管与城镇污水管网连接并通水;

(2)接入的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并达标排放。

2、新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或设施整改提升的村庄,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设施正常运转;

(2)设施出水执行我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44/2208-20xx)且排放口水质检测达标;

(3)有明确的运维主体、责任要求及稳定的运维资金保障。

3、采用污水资源化利用(或自然生态消纳)的村庄,在满足农田灌溉、施肥等资源化利用相关标准同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1)有农田、水塘或房前屋后小菜园、小果园等明确的污水资源化利用受纳体;

(2)已配套污水暂存设施及输送至利用场地的设施设备或管网暗渠,建立了明确的资源化利用(或自然生态消纳)途径;

(3)污水排放不超过资源化利用受纳体的环境容量,受纳体及周边不形成黑臭水体,不造成环境污染,污水资源化整体能够保持良性生态循环;

(4)河涌、水网等快速流动水体不作为污水资源化利用的受纳体,污水原则上不直接排入。

(三)建管并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1、明确运维管理责任主体。

建立以县政府为责任主体、镇政府为落实主体、村级组织为参与主体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运维管理体系。各镇(场)要牵头落实本行政区域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的日常运行和维护管理工作,落实运维经费保障,明确运维管护经费使用细则,合理确定设施运维主体和模式。县政府结合年度考核情况,制订奖惩制度,以奖代补,确保各镇(场)村级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效果。(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丰顺分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负责)

2、明确运维管理模式。

对处理工艺相对复杂且运维要求高的设施,可通过统一招投标或政府采购等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能力的。运维单位进行运维;对规模较小、工艺简易、运行维护技术要求较低的设施及资源化利用的自然村,鼓励镇(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进行运行维护,可聘用村民参与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有偿服务工作。镇(场)负责日常运行和维护管理工作,应遵守有关规定,明确专职人员,监督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做好运行记录,定期开展运行维护培训,督促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和农户做好相关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应当配合做好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和运行维护相关工作,引导农户主动检查自家厕所水、厨房水、洗涤水等接入状况,做好化粪池、接户管、户用检查井渗漏、堵塞和破损等的维修更换,自觉管理房前屋后污水管网、清扫井及周边环境卫生等。非居民产生的污水应由经营主体负责处理。

运维单位应以自然村为单元建立治理台账,台账内容包括村庄概况、污水输送路径、管网情况、污水暂存或预处理设施情况、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受纳体基本信息、管护人员安排、受纳体巡查及监测记录等内容。各镇(场)应定期组织开展治理成效评估,未达到预期效果的,应及时排查原因,实施整改并加强管护。当受纳体消纳能力不足时,应及时调整治理模式。(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丰顺分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负责)

3、严格水质监测。

各镇(场)要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质监测的要求,督促运维单位定期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出水水质进行监测,摸清摸实已建设施环境效益发挥情况,建立数据台账。生态环境部门按上级要求开展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对于发现设施运行不正常、出水水质不达标等问题的,提出限期整改要求,逾期未整改到位的,通报或约谈相关负责部门和负责人。(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丰顺分局牵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场)要充分认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应加强系统谋划和统筹协调,成立攻坚领导小组。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的重点工作任务,推动解决规划、建设、运维中的突出问题和困难。农村生活污水与农村卫生厕所改造、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市生态环境局丰顺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政府办督办室等相关部门按职责要求加强对各镇(场)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督促指导。

(二)加强资金筹措。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的筹措,由县财政统筹,积极争取中央、省涉农资金支持。对已建设施进行完善管网、修复、改造的,整改完成后按原资金渠道和程序进行验收结算和拨付。原PPP、新农村等实施项目,由建设单位(业主)按终止合同进行核实结算。修复改造完成后,按原资金渠道进行验收结算。对新建设施项目,按建设项目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引导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和运维。

(三)严格监督考核。严格落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责任,上下联动、齐抓共管、高质量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纳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等考核内容。将治理设施日常巡查等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内容,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督促整改。

(四)加强技术支撑。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智慧监管的探索,定期组织开展技术帮扶,组织运维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人才队伍建设。

(五)加强宣传教育。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宣传教育,借助手机、电视、广播等媒介宣传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知识,培育提升村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逐步规范村民生活排水行为;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参与治理工程建设和运维工作;要引导村民参与项目前期设计、过程建设和后期监督,建立共谋、共建、共管、共享机制,提高村民在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中的参与感和满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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