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推进会上的讲话稿三篇

时间:2022-09-06 15:47:52 来源:网友投稿

  在全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推进会上的讲话稿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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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推进会上的讲话稿

  在全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推进会上的讲话稿1

   受俊民市长委托召开这个会,是因为我市的大气污染特别是扬尘污染到了非管不可的地步。开会的目的是贯彻市委四届七次全会、全市“两会”精神,坚决管住建筑工地扬尘、渣土车“跑冒滴漏”、道路扬尘污染等,回应群众关切,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要。刚才,有关企业、县区和部门分别作了发言,通报了今年以来大气污染形势及防治情况,观看了扬尘污染暗访视频,介绍了有关大气污染案例,宣读了扬尘管控责任清单和量化考评问责措施。从刚才暗访视频和掌握的情况来看,全市扬尘污染问题很多、非常严重,必须立即行动、重拳出击、迅速扭转。有些县区没有要求主要领导来,并不是你们的扬尘管控问题不严重,并不是这项工作对你们不重要,我们的工作要求是一样的,一视同仁。下面,我讲两个问题,一个是市委、市政府有决心做好扬尘管控工作,另一个是市委、市政府有信心做好扬尘管控工作。

  第一个问题,市委、市政府有坚定的决心做好扬尘管控工作。

  党的十九大把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三大攻坚战之一,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中之重是打赢蓝天保卫战。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以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为刚性要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蓝天幸福感。省委从2017年开始,将“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上升为“铁腕治霾·保卫蓝天”,要用“铁”的意志和“铁”的手腕打赢蓝天保卫战。大家知道,大气污染主要来源于扬尘污染,扬尘污染在冬春季特别突出,这也是我们为什么要下决心着力管控扬尘的原因所在。

  首先,人民群众有意见。近年来,人民群众对尘土飞扬意见大、怨言多,市长信箱、“12345”便民服务热线、“12369”环保举报热线等多次接到群众投诉反映扬尘污染问题,今年才开年扬尘污染投诉信访案件就达14件之多。特别在今年“两会”期间,一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高新区、中心城区、恒口示范区、汉阴县等县区建筑工地裸露未覆盖、渣土车沿路抛洒、道路施工、街道未及时保洁等扬尘污染问题意见很大,纷纷要求政府加大治理。黄勇常委高度重视,积极回应人民呼声,在2月24日下午就召开了扬尘管控会进行安排部署,要求高新区既要高质量发展,又要高质量环境,强调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奖惩措施。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人心是最大的政治,我们必须积极回应群众所想、所盼、所急,大力管控扬尘,提高生态环境质量。

  其次,扬尘管控责任缺失。中央和省委环保督察“回头看”过程中多次指出安康高新区、汉滨区、汉阴县等县区建设工地扬尘治理“6个100%”落实不到位,国道316早阳至旬阳段、汉阴段等公路改造项目扬尘大,认为监管部门和企业环保责任没有履行到位,扬尘管控责任缺失。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压实各级责任,层层抓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谁的孩子谁抱,管发展的、管生产的、管行业的部门必须按“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工作。2016年以来,市上先后印发了《安康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安康市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关于全面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10项专项整治行动的安排意见》《秋冬季扬尘污染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省住建部门也专就扬尘管控工作发了多份文件,对各县区、有关职能部门抓好扬尘管控都做了明确规定,有任务、有安排、有措施、有追责,但有的部门、有的单位就是调门高、行动差,致使工作层层落空、责任层层失守。究其原因:一个是生态环境部门没有履行到监督管理作用,该监管的未监管、该督办的未督办、该考核的未考核、该移交问责的未移交问责,造成监管职责失守,环保责任压得不实;另一个是住建、城管、交通等部门和县区政府、有关管委会履职尽责不到位,工作部署、检查、督办、执法落实不到位,甚至有的部门做表面文章,搞虚假应付,导致扬尘管控责任悬在空中,扬尘污染逐渐加重。

  第三,市委市政府倍感压力。今年以来,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变差,特别是截至到2月26日,中心城区优良天数同比减少7天,重污染天气同比增加3天,PM10、PM2.5两项指标浓度分别上升12.1%和32.4%,大气质量工作开局不利。省上对我们下达的大气质量考核指标有两项:一是优良天数311天,二是PM2.5年均值42微克/立方米。先说说优良天数,今年省上下达我市优良天数考核任务311天,也就是说,我们可承受的污染天数只有54天,在过去56天里,已经污染29天,仅剩下25天非优良天数余额,而且今年上半年冬防还没结束,下半年的冬防还没到来。再来说说PM2.5,今年省上下达任务是年均值42微克/立方米,即全年排放累计浓度为15330微克/立方米,截至到2月25日,已经用掉5115微克/立方米,占总量的33.4%,也就是说在剩余的309天里,平均每天浓度不能超过33微克/立方米,这样才能完成任务。特别是今年春节受燃放烟花爆竹影响,正月初一的前12个小时,PM2.5小时累计浓度高达6076微克/立方米,平摊到全年需要每天多消化8.32微克/立方米,才能消化这12个小时造成的污染。所以,若不果断采取措施,不但完不成年度考核任务,而且被省上问责的风险极大,影响之大、压力之大可想而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委书记郭青同志一直高度重视生态环保工作,要求全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着力构建绿色循环产业体系,把环保督察巡查作为推进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的重要机遇,跟踪督查督办,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走出一条符合安康实际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在市委四届七次全会上又再次要求,要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施工扬尘问题,严格执行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6个100%”标准。俊民市长在2019年1月省生态环境厅《环保快报》上批示,要全天候、全区域、全领域严管空气污染,严管重罚,追责问责,保持高压,各县区各部门要履职尽责。

  习近平总书记在去年5月18日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大会上强调,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全国污染治理力度之大、制度出台之密、监管执法之严、环境改善之好前所未有,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生态文明建设是一个凤凰涅槃的过程。如果现在不抓紧,将来解决起来难度会更高、代价会更大、后果会更重。扬尘治理依然如此,不管有多么艰难,都不可犹豫、不能退缩,要以壮士断腕的决心、背水一战的勇气、攻城拔寨的拼劲,坚决打好扬尘管控攻坚战。

  但实际工作中,我们一些县区政府、管委会及部门的个别同志还存在一些错误观念,严重影响和阻滞了工作的推进。如果不解决这个心里疙瘩,扬尘污染以致环保工作是无法顺利推进的。

  存在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影响了投资环境的错误观点。这是没有理解“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深刻内涵,没有充分认识到加强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就是美化人居环境、优化投资环境。放松工地扬尘管控“6个100%”、渣土车管理,而一味追求施工进度和项目形象,这无疑于饮鸩止渴,走上了“先污染后治理”、“边污染边治理”的不可持续发展老路。当然,我们在开展建筑工地扬尘管控中,既要强化执法从严从实,依法监管,又要严禁“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简单粗暴、敷衍应对的“一刀切”处置方式。

  存在工期紧可以完全不做“6个100%”的错误观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破坏了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就失去了基础。不管任何企业在任何地方都要守法经营,绝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来换取经济利益,像北京、天津、河北等北方地区,还有南方许多地方,建筑工地上有一小块裸露的地方都要用厚布覆盖起来,我省西安、咸阳等关中地区到了冬季就要实行“禁土令”,这些地方的企业、主管部门都能做得到,在安康的企业为什么不能做到?我们管理严不严、过分不过分?一点也不严,一点也不过分,难道我们安康是法外之地吗?更有甚者,还有的县区和部门以减少到企业检查、改进工作作风为挡箭牌,阻挡主管部门正常监管和行政执法。这不是形式主义作风问题,也不是官僚主义作风问题,而是我们依法履职尽责的事情,依法行政的担当。因此,工期紧不是理由,工期再紧也要强化监管,要始终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绝不手软,确保“6个100%”严格落实到位。

  存在安康空气质量已经很好了的错误观点。长期以来,我们以蓝天白云、青山绿水引以为傲。去年,尽管我市优良天数达到325天,环境空气质量全省排名第一,但PM2.5平均浓度达到39微克/立方米,在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刚刚处于平均水平,并没有遥遥领先,我们还有什么优越感?当前,我市的空气质量与生态立市、与建设休闲养生的“秦巴明珠”和生态旅游城市有差距,确确实实让“秦巴明珠”蒙上一层厚厚的尘土。如果不管控扬尘,保持清新空气,我们有什么优势吸引游客和休闲养生人群?如果扬尘滚滚,我们建设的住宅楼谁还会来购买呢?

  存在以前没管也是好的,现在管是多此一举的错误观点。以前没有管,是因为我们的发展速度慢,建设工地少、扬尘小;现在发展速度快了,项目建设工地多,和以前不一样了,特别是高新区、恒口示范区就是个“大工地”,如果不从现在起就把这项工作紧紧抓起来,将来会付出更大的代价!因此,我们要强化制度执行,让制度成为刚性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严格用制度管权治吏、保卫蓝天,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

  存在监管得罪人的错误观点。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指出,不得罪成百上千的腐败分子,就要得罪十三亿人民。总书记在去年5月18日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充分肯定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建得好、用得好,敢于动真格,不怕得罪人,咬住问题不放松,成为推动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硬招实招。我们要深刻汲取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的教训,夯实政治责任、领导责任、工作责任,建立健全管用有效的制度机制,确保生态文明思想落地生根、见到实效。我们每个人都是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建设者、受益者,我们的监管部门更不例外,如果我们不得罪污染企业,就会得罪人民群众,还会受到上级追责问责,最终里外不是人。

  第二个问题,市委、市政府有充分的信心做好扬尘管控工作。

  实践反复证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做好生态环境工作的根本遵循。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生态立市实施路径,聚焦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切的突出环境问题,下硬茬、出实招、动真格、敢担当,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赢得了群众支持和点赞,得到了上级肯定和认可。因此,我们是有充分的信心做好扬尘管控工作。

  今年正月初八开始,为积极回应群众“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诉求,我们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市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安康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动员全社会力量,采取一系列禁止燃放烟花炮竹措施,实现了中心城市正月十五前后禁止燃放烟花炮竹的圆满胜利,特别是汉滨区政府从职责、机制、措施入手,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夯实责任,出动2500余人次,打赢了一场中心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攻坚战。事实证明,只要真抓实干、狠抓落实,就没有完成不了的工作、没有干不成的事。总结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成功经验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发动群众,群防群治,合力攻坚;一方面是夯实责任,严格执法,履职尽责。这是我们做好扬尘管控工作必须借鉴和坚持的经验。涉及千家万户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我们都能完成,难道我们还管不住几十家企业、几十个工地吗?我们肯定能管好的,因为我们有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有县区政府、管委会和行业主管部门的不懈努力,有人民群众大力支持和共同参与。如果没管好,只能说明我们不愿管、不想管、不敢管。我们今天的会议就是要将压力传导到部门、到县区、到镇办、到企业。通过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让监管部门、被监管对象明白,抓好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市政府将坚决依法依规查处失职、渎职行为。

  各责任主体要知道应该干什么事情,达到什么标准?我在这里重申一下,生态环境部门要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制订政策规划标准,加强对部门和县区环保工作及扬尘管控的监测评估、监督执法、督察问责,及时移交追责问责线索。住建部门要将扬尘治理纳入建筑企业、监理企业信用体系,严格执行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系列管理制度,对扬尘治理不力、不达标的企业,一律责令整改、上限处罚、停工整治,直至清除出安康建筑市场。城管部门要严格落实渣土车公司化运营模式、渣土车运输企业登记备案、发放运输证和“红黄牌”管理制度,坚决杜绝零散车辆、无证黑车从事渣土运输,尽快建成市县区渣土车监管平台,实行建筑垃圾排放、运输和消纳24小时全过程在线远程监控。要会同公安部门建立“警城联勤联动”机制,加大渣土车违法违章行为整治。同时,要加大城市街道清扫保洁防尘监管力度。交通部门要全面加强国省干线公路扬尘管控治理工作,按要求清扫保洁、洒水防尘,对开挖裸露的公路边坡必须采用密目网覆盖,严厉打击、严管重罚沙石、渣土等货运车辆超限运输行为,对监管不力的责任部门和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公安交警部门要严格渣土车牌照登记、上路监管,严厉打击渣土车及司驾人员无牌无照违法行为,加强对建设工地渣土车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查外地车牌在安康运营并逃避违法处罚的行为,对监管不力的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水利部门要加强河道、河堤等水利工地的扬尘管控,对违法行为及监管不力的部门和人员实行严罚重处。另外,秸秆焚烧、燃放烟花爆竹、物料堆放、企业排污、餐饮油烟等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由各县区和有关部门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各级各有关部门、施工企业、镇办社区都要明确职责,夯实责任,确保成效。

  刚才,志洲同志宣读了责任清单和考核问责办法,这些都是法律法规规定和正式文件确定的,没有一条是新制订的,会上已经印发给大家,希望大家严格遵照执行。

  在这里,我就责任落实强调两点。第一点要严格考评考核。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扬尘管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具体由市治霾办和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对责任清单要求落实不到位的,扣减相关县区政府或主管部门污染减排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相应分值,并责令市级主管部门和县区政府、管委会取消违规企业的相应资质,清除出安康市场。第二点要严肃追责问责。各责任主体要知道如果不担当自己应该担当的责任,那么他就应该对自己的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大家成为领导干部不容易,我们确实不想问责,一旦被问责,对大家政治前途或大或小都有影响。如果大家都当老好人,不履行好环保政治责任,我们的扬尘管控工作必将无法落实,最终被问责的就是市委、市政府。我们强调严管和追责,目的并不是为了处罚和处理大家,而是在帮助大家更好地履职尽责,更好地保护和爱护大家,从而免于处罚和问责。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任何工作仅靠部署是不行的,关键是抓好落实,扬尘管控必须严格闭环管理。一是要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秦岭违建别墅虚假数字为何能从县一路汇报到市、省、中央?最主要原因就是部分领导干部政治意识、政治纪律不强,我们不仅要坚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还要做落实上的“行动派”,不能“光说不练”“耍嘴皮子”,关键要做到知行合一,用事实说话,不折不扣地落实好扬尘管控政策法规措施。二是要强化举措,真抓实干。下一步,全市生态环境工作将围绕建体制、建机制、明责任,深化细化“青山、碧水、蓝天、净土”四场保卫战工作方案,明确和细化县区及部门责任,让监管部门和市场主体清晰四场保卫战的目标任务、工作标准、措施要求和惩处办法,以更加严格规范的标准和要求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所以,请大家破除这项工作是一阵风,事后再有歇歇脚、松口气的想法。三是要用“斗争精神”防范化解污染防治重大风险。习近平总书记年前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上强调,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加强斗争历练,增强斗争本领,永葆斗争精神,应对好每一场重大风险挑战。大家想一想,总书记为什么在这个会上强调“斗争精神”?就是要求我们在应对重大风险挑战中必须取得最终胜利。同样,要把扬尘管控工作做实做细做好,也不是轻轻松松就能完成的,需要县区和部门发扬“斗争精神”,提高“战斗本领”,夺取扬尘管控最终胜利。

  我们明规矩于事前、寓严管于事中、施重惩于事后。鉴于目前我市建设工地扬尘防控“6个100%”、渣土车管理、道路抑尘措施大多数没有达到标准,我们认真研究后确定给大家10天过渡期(从2月28日至3月9日),10天内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和行业主管部门要立即自查自纠、迅速落实措施,企业要立即对照标准、迅速整改到位。过渡期后,市政府将抽调相关人员组成督查组,对管控扬尘工作进行地毯式、点穴式、随机式督查巡查,重点督查对扬尘管控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问题,紧盯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问题,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管控扬尘措施落地见效。各县区政府、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将扬尘管控工作情况、问题线索及时向市治霾办上报。为什么没讲一月报一次、一周报一次?主动权交给你们,你们认为需要报就报,不需要报就不报。我们将进行随机督查,发现了问题,首先要问责县区和主管部门。

  同志们,管控扬尘事关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事关全市追赶超越发展大局,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我们一定要本着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动真碰硬,一抓到底,定一件、干一件、成一件。我相信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管委会是有决心、有信心、有能力将这项工作做好。也请你们相信,市委、市政府也是有决心、有信心、有能力把这项工作做好。通过我们共同努力,齐抓共管,克难攻坚,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向全市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在全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推进会上的讲话稿2

  同志们:

  刚才,xx局长通报了我市当前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形势,并对下一步工作开展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各主体企业递交了承诺书,建设、施工、监理三个行业代表也发了言、表了决心,希望各部门、各主体企业言出必行、立践立行,真正把扬尘治理这项工作抓牢抓细抓实,以实际行动和成效兑现承诺。下面我再强调三点:

  一、认清形势、提高站位,切实增强做好扬尘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和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是顺应群众期盼、改善人居环境的重大举措,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要求。今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攻坚之年,扬尘污染防治事关大气污染污染防治攻坚成效,事关人民群众健康安全,能不能把这块“硬骨头”啃下来,既是重大的环境问题、民生问题,更是一项重大政治问题。

  从我市情况来看,我们在扬尘治理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筑、拆迁、道路、市政等工地数量越来越多,建设领域施工扬尘治理任务仍十分艰巨,建设领域扬尘已成为全市大气环境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也成为舆论关注的重点,群众呼声越来越高,防治压力越来越大。前段时间,我们也做了一些工作,但有些工作仍然停留在表面,还有部分工地土方裸露,洒水降尘工作不到位、“八个百分百”未完全落实、夜间扬尘管控不到位等问题,出现这些问题主要还是我们的环保意识不强、责任心不强,没有真正的重视这项工作。希望大家以此次现场会为契机,站在改善民生的高度,进一步认清做好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牢牢守住空气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的底线,强化措施,真抓实干,不断提升扬尘污染防治能力和水平,从根本上遏制扬尘污染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全力推进我市污染防治攻坚工作。

  二、明确重点、精准施测,确保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针对当前我们面临的形式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各部门、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起来,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整改,确保扬尘治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严格落实“三员”制度。 全市范围内所有建设工地要严格落实“三员”制度,网格员要做好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的相关政策法规宣传,组织开展现场巡查,发现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问题,及时报告 扬尘污染防治监督员。监督员要组织制定和实施好建设工程项目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组织检查建设工程项目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责令现场管理员组织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纠正或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到位的,责令停工整治,并第一时间报请所在行业管理部门进行处理。管理员要做好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日常巡视,建立建设工程项目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台账。各“三员”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好职责,做好建设工地扬尘治理标准执行落实情况,对扬尘污染违法行为要现场取证、现场制止、及时上报。

  (二)严格落实“八个百分百”制度。 工地开工前,必须按要求设置封闭围挡;

  非作业面的黄土裸露区域要及时用土工布进行覆盖,施工工地进行易起尘作业时,必须开启雾炮机、洒水车、围挡喷淋及冰雾盘等降尘设施设备;

  所有运输车辆驶出工地前,必须反复过水,确保冲洗干净,车厢必须采取密闭措施,严禁带泥上路;

  场区门口及主要道路、加工区必须采取硬化措施,并满足车辆行驶要求;

  工地现场必须安装远程视频监控、pm10监测设备和x市施工工地信息公示牌,地内非道路移动机械及使用油品必须达标。

  (三)严格实行源头管控。 市住建局、城管局要组织力量对施工工地进行督导检查、执法检查、明察暗访,进一步加强对施工工地扬尘治理管控。要求各类施工工地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落实“八个百分百”扬尘污染防治标准,抓好施工项目“三员”派驻、开复工验收管理制度执行、扬尘防治预算管理制度执行等长效机制。施工工地进行土石方作业时必须加大湿法力度,做好坑基外、坑基边缘、坑基底部的裸露黄土覆盖,做好土方开挖、运输、装卸等过程中的扬尘管控,雾炮喷淋、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同时,要突出夜间扬尘管控,加大夜查力度,以查处夜间违规施工、擅自处置渣土、运输车辆乱倒及车辆不密闭、运输中洒落等违规行为为重点,做好夜间的跟踪巡查、监管,对易发路段实施设卡检查,对施工工地加强巡查,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三、明确责任、强化督导,建立建筑工地扬尘治理长效机制

  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各部门、各单位齐抓共管、协同推进。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紧紧围绕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工作要求,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以钉钉子精神做实、做细、做好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

  一要明确职责分工。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全市建设工地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由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具体负责,领导干部分包到片、分包到工程和包督查、包整改。对于已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扬尘治理工作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政府投资工程扬尘治理工作由业主单位负责;

  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社会投资工程扬尘治理工作由所在乡镇、街道、管委会负责;

  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园区内产业项目建设工地扬尘治理工作由所在园区管委会负责;

  已在x市相关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未在我市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由该项目协调单位负责;

  自建房、拆迁、待建工地扬尘治理工作由所在乡镇、街道、园区管委会负责。由市扬尘污染防控办公室统一负责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和有关单位的协调和督导工作,并负责全市建设工地扬尘污染专项整治以及工地“三员”的督查考评工作。各部门要结合自己的职责分工细化举措,确保治理工作不留死角,不留边线。

  二要强化督察机制。建局要对各建筑工地扬尘管理工作进行不间断明察暗访,对管理不力的将进行全市曝光。建设、环保、城管部门要形成联动机制,开展联合执法,深入各施工现场监督指导各工地开展扬尘治理情况,确保问题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整改到位。

  三要严格奖惩机制。要进一步开展好“五星级建筑工地”创建活动,切实把建筑扬尘治理工作纳入企业市场行为评价标准,对违反管理规定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进行扣分,列入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不诚信名单,定期向社会公布。同时,对在扬尘治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企业予以全市表扬,并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

  对管理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企业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该停工的停工、该处罚的严厉处罚,造成严重影响的停止招投标直至清除出x市建筑市场。

  同志们,做好建筑工地扬尘整治工作,打好蓝天保卫战,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各相关部门、主体企业一定要提高站位,强化使命担当,提高工作标准,以决战决胜的姿态推动全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巩固提高、持续向好,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宜居和美xx做出应有的贡献。谢谢大家!

  在全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推进会上的讲话稿3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扬尘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动员会,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5月30日全省扬尘污染防治现场会议精神,动员全市上下凝心聚力、攻坚克难,打一场扬尘污染防治攻坚战。会议第一阶段,我和部分参会同志现场检查了几个工地扬尘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就存在的问题与相关责任地区和部门进行了交流。刚才,区、区、建设局、城管局分别就如何打好扬尘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了很好的表态发言 ,讲得都很好。下面,我再讲两点意见:

  一、研判形势、正视问题,切实增强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

  今年以来,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喜忧参半。一方面两项空气质量考核指标实现“双达标”。1―5月,我市空气优良率58.9%,同比2017年上升4.6个百分点,优良率排全省第七位,同比升幅排全省第三位,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61.4微克/立方米,同比2017年下降升6.1%,浓度值排全省第7位,同比降幅排全省第一,是目前为止,全省唯一空气优良率升幅、细颗粒物(PM2.5)降幅两项考核指标“双达标”的城市。另一方面,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不降反升。1―5月,市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达119微克/立方米,比去年同期上升了7.0%,浓度值排全省第12位,导致我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一直较低,4月份甚至跌入全国10强“黑榜”。从监测数据来看,扬尘污染是当前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最突出的短板和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回顾近几年来扬尘防治工作,我市先后颁布执行《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暂行办法》、渣土运输管理办法,连续多年开展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整治,市领导多次亲自带队在一线督查,市大气办组织专项督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通过媒体给予曝光,特别是去年12月份,我市实施“史上最严”空气质量强化管控,对土石方施工阶段的易重污染作业项目实施全面停工,对非土石方阶段的项目实施严查重管,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由于整治工作的标准偏低,长效管控未能落实,扬尘管控的成效还有待提升和巩固。从近期督查检查情况来看,主要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工地施工扬尘防护措施不到位。市区房屋建筑工地“三池一冲洗设备”等防尘设施、设备配备情况相对较好,但存在“建而不用、用而不常”的情况,硬件设备常成为摆设,并且土方、垃圾覆盖不全面、不到位的现象在工地也比较普遍。交通 、水利、园林绿化以及房屋拆除工程防尘设施、设备配备情况相对较差,特别是园林绿化工程,“裸建”现象非常突出。二是渣土运输管理不到位。渣土运输管理办法未能得到严格执行,渣土车进出工地不冲洗、违规超载、密闭化装置不使用、沿途抛洒等现象还客观存在,夜间尤甚。三是道路扬尘清理不及时。城市道路积尘较多,特别是道路工程周边,道路积尘现象十分严重。源头固然是工地,但清扫保洁也未能跟上。四是执法监管不到位。一些地区、职能部门扬尘管控意识不强,监管职责和责任有待进一步落实,习惯采取“宣传式”、“运动式”执法,未真正动真碰硬,造成法律、法规刚性不够,诸多违规行为不能得到根本纠正。譬如:在对园林绿化、水利、房屋拆迁等施工工程的管控中,违法不究、执法不严的现象比较严重。正是由于这种松懈的管控状态,造成我市的扬尘污染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这样的管控状态与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政治要求不相匹配,与当前的生态文明建设形势不相适应,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要求不相协调,与我市生态文明名城的定位和形象极不相称。我们必须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扬尘污染管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改善扬尘污染防治任务摆在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最为突出的位置,拿出“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定信心、一着不让、果断行动,以工地、道路、裸土扬尘防治为重点突破口,迅速开展专项整治,对扬尘问题“零容忍”,实行全覆盖、全达标管理,通过“百日攻坚”结合“长效管控”,切实提升扬尘管理水平,促进空气质量加快改善。

  二、强化责任、狠抓落实,扎实打好扬尘污染防治攻坚战

  扬尘污染“点多、面广、线长”,有易反复、易突发的特点,再加上来源众多,监管涉及到建设、房管、城管、交通、水利等众多职能部门,因此要在监管体制上求突破,在监管手段上求创新。

  1、进一步强化扬尘管控责任。在此,我再明确一下。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环保 局,负责全市扬尘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管,负责牵头、协调推进全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建设、交通、城管、公安、房管、水利、园林等职能部门严格按照《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分别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市政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拆迁工程、水利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扬尘以及渣土扬尘、道路扬尘的防治工作。各区政府、园区管委会是所辖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第一责任人,是地区大气污染防治、扬尘管控的责任主体。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提高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加强对扬尘管控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责任到位、资金到位、措施到位。

  2、迅速开展在建工地大排查大整改。各地区、各部门分区域、分条线开展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各地区要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扬州工作动员会的部署要求,组织召开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整治现场会,全面部署在建工地大排查大整改,要全面排查辖区内每个工地,建立辖区施工工地清单,逐个工地明确监管部门及监管责任人,在工地出入口公示工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管部门扬尘管控责任人姓名、电话等信息 。在整治过程中,要逐家工地过堂排查,达不到防尘要求的一律停工整改,整改措施未经验收合格一律不得复工,对于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行为一律按照法律、法规的上限处罚,充分运用停工整改、信誉等级扣分、罚款等处罚手段,营造严管严罚的高压态势。市建设、交通、水利、房管、园林、国土等部门根据自身职责抓好市直项目的扬尘整治工作,并督促、指导各地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整治到位后,要及时建立常态管理机制,强化网格化监管,确保污染不反弹、不回潮。

  3、进一步明确扬尘管控要求。各类工地必须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施工场地内除正在开挖的地面,其余裸土必须全部覆盖。取土、运土作业以及拆迁作业时必须配备雾炮车等冲洗设备,做到边施工边喷雾、洒水湿法作业,未落实扬尘管控措施的工地一律停工整改。规模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装视频监控,开展施工扬尘在线监测,并与当地有关主管部门联网。长距离的市政、公路、水利等线性工程,全面实行分段施工。把政府重大基础设施工程作为管控重点,督促其带头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措施。

  4、强化渣土运输扬尘管控。严格落实渣土运输管理办法,实行渣土运输闭合管理。公安、城管强化渣土运输执法检查,严禁渣土车、砂石车等超载、不密闭、带泥上路和抛洒滴漏,对不符合要求上路行驶的,一经查实一律依法驳载、罚款、扣分并暂停渣土运输资格。建设、交通、水利、房管、园林等部门强化工地源头管控,禁止渣土车不使用密闭装置或者车辆带泥驶出工地大门,对违规放行的施工工地追究其管理责任和所有立牌公示责任人的责任,经查有2辆次以上行为的一律责令停工整顿。

  5、加强道路扬尘管控。进一步扩大道路保洁机械化作业范围,市区主要道路在每日两扫两保四洒水的作业的基础上,每日增加两次洒水。加大对保洁作业的检查考核力度,严格执行《城市道路环卫机械化作业质量标准》,推进道路深度保洁,达到“道牙无尘、路无杂物、设施整洁、路见本色”。

  6、强化督查考核。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市“263”办公室,要制定专项督查方案,对各地区、各部门扬尘专项整治情况开展督查,对措施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清单不全面的地区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对问题突出、造成严重环境影响的提请有关方面予以问责,确保扬尘管控工作取得实效。

  同志们,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刻不容缓,请各地、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强化责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铁的纪律,狠抓行动落实,坚决打赢这场扬尘污染歼灭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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