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打黑除恶工作会议的讲话稿锦集3篇

时间:2023-03-27 10:12:10 来源:网友投稿

公安机关打黑除恶工作会议的讲话稿锦集3篇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也是我们党在今后历程中必须坚持的大政方针。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为您推荐公安机关打黑除恶工作会议的讲话稿锦集。

公安机关打黑除恶工作会议的讲话稿锦集

  公安机关打黑除恶工作会议的讲话稿1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经市委批准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省委政法委、公安部、省公安厅打黑除恶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分析我市面临的黑恶势力犯罪形势,全面动员和部署全市公安机关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昨天,市委会对如何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门听取了汇报,进行了专题研究和部署。今天,市委、政法委罗为民书记又亲自出席会议并将作重要讲话,希望大家认真领会,认真抓好落实。

  下面,我代表局党委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切实增强打黑除恶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全市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的高压态势,采取多种有效手段,切实加大了对黑恶势力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摧毁了一大批为非作歹、称霸一方的黑恶势力,为维护我市社会治安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尽管近几年我市打黑除恶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我市浮在面上的涉黑涉恶团伙已基本打掉。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黑恶势力仍然存在。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犯罪形式暴力化。一些带黑社会性质和流氓恶势力犯罪团伙,依仗人多势众,争抢地盘,寻衅滋事,强拿恶要;各类“行霸”、“市霸”、“乡霸”、“村霸”等黑恶势力为谋取经济利益,以暴力手段欺行霸市,欺压百姓。二是犯罪手段多样化。有的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有的敲诈勒索、强买强卖,有的开楼设赌、暴力追债,有的在基层选举中采取威胁、暴力、收买手段获取选票,甚至引发宗族群体械斗。三是犯罪主体复杂化。黑恶犯罪团伙中一些犯罪组织成员升级换代,特别是外来人员拉帮结伙,或与本地不法人员勾结,或受雇于不法业主,以商养黑、以黑护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四是犯罪行为组织化。罪团伙组织趋于严密,有较明确分工,结伙作案时间较长、隐蔽性较深、成员相对稳定,一般是由惯犯和曾受过打击处理的“两劳人员”组成。五是犯罪危害严重化。近年来,黑恶势力乘我市经济发展之机,采取各种非法手段涉足经济领域,垄断经营,严重扰乱我市的生产生活秩序。

  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审时度势作出的一项顺民意、得民心的英明决策,也是一项事关社会长治久安、政权基础巩固的重大部署。我们应该看到,开展打黑除恶上符中央精神,下合百姓呼声,有利于促进全社会的和谐稳定,有利于推动经济发展,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我们还要看到,目前黑恶势力在我市正处于发展期,早打比晚打好,打小比打大好。我们更要看到,这次打黑除恶,有中央的统一部署,有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有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拥护。当前打黑除恶正处于最好的社会环境,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因此,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领导同志,都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高度的警觉,抓住机遇、珍惜机遇、用好机遇,进一步增强打黑除恶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义不容辞地担负起打黑除恶主力军的历史责任,以最高的认识、最大的决心、最强的力度,坚决给黑恶势力以毁灭性打击,坚决实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的目标,确保社会治安大局的稳定。

  二、全警动员,全力以赴,迅速形成对黑恶势力的凌厉攻势

  打黑除恶是当前我们开展严打斗争的重中之重,要打好打黑除恶这场硬仗,必须按照中央政法委、省委政法委、公安部、省公安厅和市委的统一部署,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形成主动进攻、立体作战、精确打击的工作格局和态势。具体要突出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突出抓好打击重点。这次专项斗争的目标是:坚决打掉黑恶势力,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分子,摧毁其经济依托,铲除其“保护伞”;建立健全打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遏制新的黑恶势力形成,防止黑恶势力滋生蔓延;通过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各项社会治安工作,实现社会治安持续稳定。根据这一目标,主要确定三个方面的重点:一是在城市,重点打击交通运输、建筑市场、工程建设、商品批发市场、旅游市场以及集市贸易等领域的各类市霸、行霸,打击隐匿在娱乐行业的黑恶势力。二是在农村,重点打击宗族势力以及其他形式的乡霸、村霸、地霸、路霸,打击利用宗族、宗派势力操纵基层选举、插手基层政权,挟持群众与党和政府对立、挑起群体性事件,以及大肆进行非法宗教活动、意图与我争夺群众等不法分子。三是在城乡结合部,重点打击流动人员中的帮派黑恶势力,严惩用暴力手段垄断市场行业的不法分子。

  (二)突出抓好调查摸底。各单位从现在开始,用2个月的时间,深入、细致、扎实地开展大摸排,力争把辖区黑恶势力全部纳入侦查视线,真正把黑恶势力的底数搞清楚,把黑恶势力成员搞清楚,把黑恶势力的罪行搞清楚。一是要对20xx年以来被打击处理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及重大恶势力成员的现实表现、交往、经济状况等进行调查摸底,并逐一建立档案,上报市局“打黑办”。二是要以易于滋生黑恶势力的行业、场所和区域为重点,采取明察暗访、秘密进驻等方法,深入开展调查摸底。三是要认真梳理与黑恶势力犯罪关系密切的案件、事件,从中摸排、掌握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四是要通过开通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等方式,广泛发动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

  各分、县局长是本地摸排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刑侦、治安部门主要负责人特别是刑侦大队长、派出所长是本地摸排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如果摸排工作不认真、不细致,对黑恶势力排查不出、发现不了,或者排查出来后既不组织打击,又不向上报告,而上级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打掉黑社会组织的,对负有责任的分、县局长和刑侦、治安部门主要负责人特别是刑侦大队长、派出所长要严肃处理,该撤职的要撤职!

  (三)突出抓好集中攻坚。各地要紧紧抓住一批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大要案件集中力量攻坚,坚持以破大案为突破口,先发制人,抢占先机,有效带动全局,迅速打开工作局面。一是要实行领导挂帅。各级公安机关的领导要亲自上阵,亲自挂帅,实行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包破案的“三定一包”措施,限期侦结。专项斗争期间,各分、县局长至少要直接组织、指挥侦办一起涉黑或重大涉恶案件。二是要实行专案专办。要抽调政治可靠、精通业务的精干力量组织专案组,专案组要科学分工,特别是要有专门负责案件审核的把关组,从总体上把握侦办工作的进展情况。案件侦查终结后,专案组仍要保留必要的力量,进行补充取证等工作,直至案件审判完毕。三是要实行多策并举。根据侦察需要,强化侦查措施,防止犯罪分子通风报信、串供、翻供,并避开“保护伞”和关系网的干扰。四是要实行跟踪督办。市局将对重大涉黑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并逐起派人督办、指导;各分县局的侦办工作情况要定期向市局汇报,对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局“打黑办”反映;各分县局也都要确定一批涉黑或重大涉恶案件作为挂牌案件进行督办。对特别重大的案件,市局将按规定程序提请省厅或公安部督办。

  (四)突出抓好对“保护伞”的查处。一些地方黑恶势力之所以能够坐大成势,一些黑恶案件之所以不能严查彻办,一个根本原因就是有“保护伞”、有关系网。因此,各级公安机关一定要把打击“保护伞”作为打黑除恶的关键环节来抓。一是要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对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不论涉及到谁,包括公安机关内部的人员,都要排除干扰,一查到底。二是要双管齐下,固定证据。在对涉黑涉恶案件进行侦查取证的同时,要及时收集、完善、固定其“保护伞”违法犯罪的证据。三是要把握政策、区分是非。要正确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坚决打击那些与黑恶分子沆瀣一气、狼狈为奸或者为黑恶分子出面说情的“保护伞”;对与黑恶分子有一般关系的公务人员,不要随意将其定为“保护伞”。

  (五)突出抓好办案质量。各级公安机关在专项斗争中,要进一步强化法律意识、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既要防止把黑恶势力作为一般刑事犯罪或治安案件来对待,又要防止为“扩大”战果将一般刑事犯罪作为黑恶势力犯罪来处理,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一是要明确取证方向。要注意把多个个案包括治安案件有机结合起来,综合体现组织的犯罪行为、现实危害和社会影响;要注重把个体犯罪与组织利益联系起来,把指使、操纵犯罪的行为落实到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身上;要注重查清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层次和结构、组织纪律、经济实力,以及违法犯罪活动中策划、组织、实施的过程及分工。二是要及时固定证据。对组织头目和骨干分子要注重提高证据的采信力,除制作审讯笔录外,还要制作全程录像、录音资料,防止被告人在法庭上翻供或控告公安机关刑讯逼供。三是要保持案件完整。要全案完整移送审查起诉,并注意采取强制措施的方式,以防止因采取强制措施不当造成证据的灭失和伪变。要坚决防止出现对黑恶犯罪分子“抓了又放,放了更凶残,群众更害怕”的现象。务必要使各类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务必要使人民群众真正看到“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的强大威力。

  (六)突出抓好长效管理。各单位要按照全国、全省打黑除恶工作会议的要求,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集中打击与经常性打击有机地结合起来,把治标与治本有机地结合起来,建立和完善打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逐步推进打黑除恶工作经常化、规范化。一是要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的方针。要把集中打击与经常性打击紧密结合起来,把严打思想贯彻到日常的各项打击犯罪工作中去,决不给黑恶势力任何喘息之机,防止黑恶势力的反弹和反复。二是要加强对黑恶犯罪规律的研究。要加强对黑恶势力活动情报信息的收集、管理和研判。加紧打黑除恶情报信息系统的建设,提高对黑恶势力的先期发现和控制能力,坚决把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要严格治安整治和管理。要从源头、从基层抓起,加强对治安乱点的整治,加强对社会人、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和其他高危人群的管理,加强对易产生黑恶势力的行业和场所的监督管理,推进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减少管理和防控的盲区,并注意防范境外黑恶势力的渗透,筑牢预防黑恶势力犯罪的防线,最大限度地压缩黑恶势力的生存空间,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和发展的环境和土壤。

  三、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确保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顺利开展

  打黑除恶是一项十分艰苦而光荣的工作,是各级公安机关的共同职责,务必举全局之力,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以雷霆盖顶之势,全面围剿和扫荡黑恶势力,确保打黑除恶工作打出声威,打出成效。具体要做到“六个落实”:

  (一)组织领导要落实。为加强对打黑除恶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全市公安机关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公安机关的打黑除恶工作。各分、县局也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建立相应机构,完善有关工作和协调机制。各单位主要领导要把打黑除恶作为一项“一把手”工作来抓,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指挥,妥善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顺利进行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工作责任要落实。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各分、县局的主要领导是打黑除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管刑侦、治安的领导是打黑除恶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各级刑侦部门和各派出所主要领导是本辖区打黑除恶工作的具体责任人,都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切实承担起发现、防范和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相应责任,对发现的黑恶势力要不等不靠、坚决打掉,对阻力大、打击确有困难的要及时向上级公安机关报告。

  (三)协作配合要落实。打黑除恶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需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才能抓好。为此,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强协作配合,一方面要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密切与纪检监察、组织、政法、工商、税务、金融、文化等部门的联系,建立打黑除恶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打击合力。在工作中,还可视情邀请检察机关的批捕和起诉部门提前介入,加快办案进度。同时,公安机关内部也要强化协同作战意识。对一些大案要案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向领导小组汇报,取得他们的支持。

  (四)督促检查要落实。要严格落实打黑除恶工作“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包破案”的工作原则,大力加强督导检查工作,对每一次战役,每一个战场,每一项部署,每一项任务进行认真检查考核,绝不允许弄虚作假,玩数字游戏。

  (五)专业力量要落实。要加强打黑除恶专业队伍建设。目前,市局刑侦支队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已被列为全国、全省打黑除恶专业队,下步我们将在全局范围内抽调一批政治过硬、业务精通、工作能力强、组织纪律好的民警充实到该大队,将这支队伍做大做强。

  (六)经费保障要落实。打黑除恶取证量大、追逃开支大,要打好这次打黑除恶攻坚仗,必须落实专门的斗争经费。各级公安机关要在解决好经费保障问题上下功夫,要积极主动地向党委、政府汇报专项斗争的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取得他们在组织领导上的重视,在经费投入上的支持。

  同志们,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任务艰巨繁重,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对我们寄予厚望。全市公安机关要立即行动起来,以舍我其谁的勇气、信心和决心,义无反顾地投入到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去,迅速掀起打黑除恶工作的新高潮,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为创建和谐平安南昌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公安机关打黑除恶工作会议的讲话稿2

  同志们:

  今天这个会议非常重要。刚才,xx同志的报告回顾总结了20xx年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了20xx年反腐倡廉建设的主要工作,这个报告是党委研究同意的,各单位要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再提三点意见:

  一、正确认识当前形势,切实增强抓好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公安机关肩负着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公安机关能不能担当起党和人民赋予的重任,真正让党和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关键取决于我们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取决于各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和广大民警的思想、作风、纪律、组织状况和战斗力。为了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公安队伍,保障各项公安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近年来,我局在上级公安机关和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依法从严治警方针,按照“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保平安”的基本思路和“真抓、早抓、主动抓”的指导原则,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加大队伍建设的力度,使我们这支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有了明显提高。20xx年我局的xx单位均获得万人行风评议满意度XX以上的窗口单位,得到了市文明委的通报表扬。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我们这支队伍中还存在着问题,少数民警素质不高、执法不严、形象不佳的现象仍然存在,民警违法违纪案件还时有发生。20xx年,全市公安机关(含三个县)立案查处的民警违纪违法案件X起,其中有X人受到纪律处分,X人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违纪人员中有的是领导干部,有的是基层民警,其中工作失职、违反廉政自律类所占比例较大。这些都充分说明我们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存在不足,对队伍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没有真正做到洞察秋毫、防患未然,以致发生了不该发生的事情,令人痛心。

  今年1月12日,胡锦涛在中央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上强调全党必须正确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既充分看到反腐倡廉建设已经取得的显著成效,又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前进。随后,孟建柱部长在1月14日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胡锦涛重要讲话精神的公安部党委扩大会议上强调,公安机关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担负着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必须从公安机关性质、特点和所担负的职责、任务出发,毫不动摇地坚持从严治警方针,毫不动摇地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摆在突出位臵,采取更加严格的教育、管理、监督措施,切实把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抓紧、抓实、抓好。前不久,中共中央还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详细规定了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八大方面的“禁止”,并列出了52种“不准”的行为,明确规定党员领导干部组织实施和执行《廉政准则》的情况,应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对其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中共中央政治局、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强调,要以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为契机,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切实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取信于民。这些领导的讲话、规定的出台都充分表明了我们党和国家对反腐倡廉的决心和力度。

  因此,全市各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必须正确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要清醒认识到当前形势的要求、队伍自身的现状,看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的紧迫感,充分认识新形势下依法从严治警的极端重要性,要进一步增强政权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抓好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建设,真正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清正廉洁、执法公正的公安队伍,为完成新时期艰巨繁重的各项公安保卫任务,提供坚强的保障。

  二、切实把握总体要求,狠抓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建设的关键环节。

  胡锦涛在中央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全面分析了当前反腐倡廉形势,明确提出了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着重阐述了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基本要求,强调要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逐步建成科学严密完备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实效。胡锦涛的重要讲话,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腐倡廉建设的纲领性文献,对于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坚定工作信心,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当前,在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中,最主要的是要把握住关键环节,下更大的力气狠抓各项建设性措施的落实,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

  我们要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检验反腐倡廉建设的成效,不仅是看查办了多少案件、处理了多少人,更要看是否有效服务了工作大局、是否解决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整体性、协调性、系统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新时期全市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一)强化教育监督,提高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

  各级公安机关近年来都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的廉政教育活动,但是队伍却仍然发生问题,这暴露出少数单位在开展教育活动中,往往泛泛部署多,落实检查少;只讲学习形式多,注重实际效果少,充分说明我们的教育监督方面工作不扎实、不到位,脱离实践,不能很好地把握民警的思想脉搏与行为方式,教育效果不佳。

  任何腐败行为的发生,首先是思想道德防线出了问题。只有具备坚定的理想信念、良好的党性修养和道德品质,才能有效预防腐败。因此,各单位部门一是要进一步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着力在增强思想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要大力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警教育,引导广大民警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党性修养和品德修养。二是要广泛开展警示教育,用典型案例教育民警,使广大民警从内心深处得到触动、引以为戒,切实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进一步打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三是要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着力在抓好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上下功夫。领导干部是公共权力的执掌人,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制度的落实,关键是领导带头。一个地方、一个单位对反腐倡廉制度开口子、坏规矩,一般都是从领导干部开始的。这一点我们要引以为戒。各县区公安机关“一把手”、各部门警种的负责人,都是本单位、本部门、本警种公安队伍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抓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首先就要从“一把手”做起。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管理的各项制度,重点抓好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等制度落实,坚持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谈话。领导干部要担当起反腐倡廉的重任,负好教育之责、管理之责,做到不失查、不失控。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及胡锦涛、孟建柱部长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要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始终绷紧廉政自律这根弦。市局党委相信,如果全市公安机关领导干部都能严以律已,我们的反腐倡廉工作就有了最坚实的基础、最可靠的保障。

  (二)解决突出问题,回应社会关切,促进社会和谐。

  当前公安机关正在开展“三项建设”,各单位、部门要进一步回应社会关切,着力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执法问题上下功夫。一是要紧密结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对各类执法突出问题开展深入排查和集中整治,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执法行为,坚决预防和遏制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对发现的问题,要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制度、机制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落实改进措施,有效堵塞工作漏洞。二是要健全完善维护群众机制,畅通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的渠道。要建立制度措施,健全工作机制,推进公安机关警务信息公开,促进各级公安机关科学、民主、依法行政。特别是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公、办事推诿拖拉、态度粗暴冷硬等执法行为方面的问题,要高度重视。各单位领导要把维护人民的利益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对待。对反映正确的、合理的问题要及时妥善地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说明情况,做好说服工作,并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以实际行动、实际成效,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和为民服务的亲和力,努力以优良的作风、奉献的精神、一流的业绩、树立新时期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

  (三)严查违纪案件,纠正不正之风,维护群众利益。

  公安机关作为执法机关,直接面对人民群众,执法是否公正廉洁,影响到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度,影响到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因此,一是各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案件查处工作的重要意义,这是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的重要环节。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是减少不和谐因素的必要手段,如果个别同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就会引起人民群众强烈不满。只有严肃查处,才能消除这种不和谐因素,才能为警风正奠定良好的基础,实现“警风正则警民和”。二是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办滥用权力、谋取私利、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方面的案件,重点查处利用人事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查处工程建设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同时要注意严格依纪依法办案与以人为本相结合。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是查办案件的基本要求,也是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与此同时,查办案件工作也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在查明违纪事实的基础上,具体分析违纪行为的性质、责任、情节的后果,区别不同情况,做出不同处理。从宽、从严或者从轻、从重都要有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各单位、部门要积极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帮助解决纪检监察机关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推动落实反腐倡廉各项任务。三是各单位、部门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紧紧围绕市局党委中心工作,把纠风工作融入到各项工作之中,紧密结合公安机关“三项建设”、政风行风建设以及文明窗口创建等工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促进我市公安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和各项工作的全面进步。

  三、着力抓好制度建设,为开创公安工作新局面提供制度保障。 众所周知,教育的功能是劝导、教化和晓以利害,着眼于人内心的自省和良心发现,而监督也要通过制度形成可操作性的机制来实施。相比来说,最能起作用的还是比人心更客观、比监督更可靠的制度。邓小平同志对此曾有过十分精辟的论述:“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做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又说“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和长期性”。由此可见,抓制度建设,就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要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稳步推进并逐步取得新成果,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完善反腐倡廉的稳定和长效机制才是根本途径。正因如此,胡锦涛在中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讲话中30多次提到“制度”一词,可见制度的重要性。实践也充分证明,没有制约的权力,必然会导致腐败。因此,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必须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一是要切实加强制度执行的组织领导,保证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得到切实执行。要切实加强制度宣传教育,增强全警制度意识,筑牢遵纪守法思想基础,把制度转化为全体民警的行为准则、自觉行动。二是要紧紧围绕队伍中腐败问题多发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在队伍建设和廉洁从警方面,规范权力运行,扩大监督渠道、延伸监控范围,通过各种有效的监控措施,形成内外结合、完善健全的监督运行机制,逐步形成严密有效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三是要切实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切实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紧迫任务,只有将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位,我们的工作才能不出问题,取得成效。四是要严格遵守执法环节的实体性和程序性制度规定,完善各项执法办案制度;严格行政审批权限,规范审批程序,实行“阳光作业”,确保整个审批过程处于有效监督之下,防止暗箱操作、滋生腐败。五是要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紧紧围绕“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社会稳定”的目标,认真落实执法责任、落实执法规范、落实执法程序,提高民警执法水平,坚决防止和杜绝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执法不廉、不文明执法和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六是要从严惩治在贯彻落实规章制度过程中出现的失职渎职、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等行为,健全对警务活动定期检查和专项督察制度、纪律保障机制,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确保警令畅通。

  同志们,反腐倡廉是一项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工作,我们要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严谨的态度、更加细致的作风投入到这项工作中去,让我们携起手来,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全市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新局面,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我们积极的努力!

  公安机关打黑除恶工作会议的讲话稿36

  同志们:

  根据中央政法委部署要求,自今年2月下旬起,将在全国政法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最近,市委政法委确定我局为全市政法系统主题教育活动的试点单位,要求我们在一个月内完成试点工作。现在,我根据县局党委会研究的精神,就这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讲三点意见:

  一、关于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这次活动参加对象为全县公安民警,武警、边防和消防官兵,重点是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民警、执法办案单位和基层一线民警。

  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突出实践特色、贯彻群众路线、注重实际效果为原则,以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上级政法、公安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人人接受教育,个个得到提高”为总要求,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工作,加强教育引导和监督管理,着力解决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服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使民警思想上有触动、心灵上受震动、整改上见行动、亲民上出举动,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的新变化、新气象,以崭新的精神风貌和优异的工作成绩迎接建党90周年。

  这次活动总目标是:“公安民警受教育,执法水平大提升,人民群众得实惠,法治环境大改善”,使公安工作保持提档增效的发展态势。具体目标:一要提高思想境界。加深民警对党的宗旨性质、传统作风、奋斗历程的理解,牢固确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增强担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不动摇,坚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动摇,坚定“三个至上、“四个忠于”不动摇,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二要提振职业风尚。加深民警对公安机关职责任务、工作路线的理解,准确把握自身的角色定位,认清公安机关既是执法司法机关也是群众工作机关,公安民警既是执法司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弘扬传统作风、践行执法为民,解决执法不规范、特权思想严重、形象不佳等问题,培树心系群众、情牵百姓的高尚情操;三要提升工作水平。加深民警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公安工作规律和自然规律的理解,认清实现后发先至、全面崛起的现实性和可行性,激发民警干事创业、创先争优的热情和干劲,坚定推动公安工作转型升级的信心和决心。

  关于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安排,刚才政委已经做了具体安排。下面我重点提几点具体要求。

  各单位要把此次“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摆上头等大事的位置,作为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切实加强活动领导,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落实责任、组织上提供保障,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一是成立领导机构。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县委政法委的指导下,县局成立以我为组长,张庆山政委和张瀚副局长为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在政治处设立办公室,负责活动的具体开展。各单位要成立领导小组,由单位“一把手”任组长,组建工作机构,落实领导责任;二是明确工作职责。支部(总支)负责本单位的学习实践活动,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确保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三是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点。局党委委员结合分工各建立1个联系点,经常深入联系点调研指导,为发挥以点带面作用,确定交巡警大队、东坎派出所、八滩派出所为示范点;四是充分发挥领导干部表率作用。领导干部要带头读书学习,带头查找问题,带头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分析检查,带头整改落实,带头服务群众。

  (二)强化宣传,搞好总结。要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公安队伍的新变化、新气象。各单位要及时报送活动动态、好人好事等,县局将择优编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发现、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向上报送主题教育活动情况,并做好整个活动情况的总结,每周出不少于2期的工作简报。

  (三)加强督导,确保实效。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督查,加强指导,针对不同地区、不同警种,党员领导干部、普通党员等不同层面,分层分类进行指导,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突出重点,严格要求,发挥好领导小组与各单位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各参加单位要采取适当方式,加强对本单位活动情况的检查,确保在活动结束前,将重点问题整改到位。

  同志们,市委政法委确定我局为试点单位,既是对我们的信任,也是对我们的鼓舞,更是对我们的鞭策。我相信有市委政法委和市公安局的正确领导,有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就一定能够圆满完成试点工作任务。



 

推荐访问:公安 打黑除恶 讲话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