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感想小王子11篇

时间:2022-02-02 15:46:42 来源:网友投稿

阅读感想小王子11篇

阅读感想小王子篇1

如果说刘备是仁义的化身,救万民于水火而礼贤下士平易近人,那么诸葛亮则是智慧的化身,火烧赤壁六出祁山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一部《三国演义》成就了几个经典角色,也让千百年来的读者形成了尊刘贬曹的思维定式。可是,真正的历史是我们了解的那样吗?我们所看到的历史,是小说家、史官融合了个人情感甚至政治阴谋的历史。人们只看到诸葛亮的智慧和伟大,看到他的阴谋和罪恶了吗?

新官上任三把火。诸葛亮一出山,就连续制造类“博望坡纵火案”、“新野纵火案”及闻名于天下的“赤壁大战纵火案”。千里之中,狼烟滚滚,横尸遍野,血流成河。儒以仁治天下,诸葛亮一介儒士,却为了军事利益对士兵和百姓下此毒手,令人发指。更令百姓所苦的是,赤壁大战奠定了三国鼎立的形成,此后战火绵延,乱世因为赤壁大战一直延长了六十余年。诸葛亮首次提出“天下三分”时,尚在隆中与刘备饮酒作对,他早知这一点,却没有阻止分裂,加速统一,反而助刘备夺荆州,篡西蜀,把他的自家兄弟们赶下台,让百姓们苦不堪言,这难道是“仁义”之人的所作所为吗?(刘备先背叛袁绍,再背叛曹操,他也是个反复之人。)

进入蜀中安身立命的诸葛丞相并没有就此收手,七擒孟获六出祁山都是他犯罪的证据。让我们看一看丞相是怎样治国的:蜀国总人口96万,带甲士兵10万,官4万。官兵:百姓=1:6,也就是六名百姓(包括老弱妇孺)供养一名官兵,如此暴举,连灭绝人性的希特勒和东条英机也甘拜下风。可就在此种情况下,诸葛亮还要命令夹带着老弱病残的军队挥师南下,六举北出。据统计,东汉末年全国人口5648万,而到了公元263年魏灭蜀时,全国人口仅存767万。这是中华历最为惨痛的人口丧失。曹操诗中“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正是对当时百姓遭战火荼毒惨状的生动描绘。就连一向贬曹尊刘的罗贯中也在《三国演义》七擒孟获后写道:“瘴烟之内,阴鬼无数”,反观诸葛丞相,他有过悔改之心吗?没有,他为了一纸《出师表》的千古流芳,不惜牺牲百姓,为自己铺上了流血的仕途。

大刀阔斧希望大下一片江山的诸葛丞相一面扬言“王业不偏安”,一面还要除掉妨碍自己事业的“碍眼同僚”,比如李严。李严的下场我们在《三国演义》中清除地看到。殊不知这样的下场也是诸葛亮希望看到的?自入蜀以来,刘备团体一下分为两派势力。一派是跟刘备打天下的荆州集团,一派是长年居于川中的原蜀集团。原蜀集团的代表就是李严。为了把权力牢牢地抓在自己手中,诸葛亮大力排挤原蜀集团而使荆州集团独大,李严与诸葛亮同为刘备白帝城托孤的两位顾命大臣,却屡遭排挤,最终以误报吴国入侵的军务大罪由丞相独断处决,后主刘禅连过问的机会都没有。诸葛亮处决李严之后,还假惺惺地提拔一下李严之子李丰以慰军心,生怕自己所作所为惹人非议。而他治蜀期间,百官皆设,独独不设史官。陈寿《三国志》载:“国不置史,注记无官。”光芒万丈的诸葛丞相不可能不希望有史官多记他的高尚人格,聪明才智,而他此举又是为了掩饰什么历史真相呢?而对于一直忠心耿耿跟随刘备的简雍,资历比诸葛亮还老,为何找不到关于他后半生的半点文字记载呢?还有关羽、马谡之死,也真的如此单纯吗?

阅读感想小王子篇2

《道德经》一书是老子的著作。它包罗万象,博大精深,它向人们诠释哲理。从古至今它影响着无数的炎黄子孙,并且带着中国古文化的精髓走向了世界,向世人展示了中国元素。

在我校开展了学习《道德经》的热潮。刚开始是枯燥无味的,可是在反复的朗读背诵下,我的求知欲开始蠢蠢欲动。就像有一只无形的手牵引我走向另一个世界。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这十二个字是通篇的总纲。老子向世人诠释了同为道却又行不同道。

一个人的人生道路是由不同的走法的,一是顺其自然,返璞归真的圣人之道。另一条是追求外在名利的常人之道。行走下来却又拥有不同的人生,而我们走的又将会是什么道呢?在社会的大环境下,我们在努力的学习,不停的前进,也许身心具疲,却不敢放慢脚步。把本应属于我们的快乐丢失,这是我们大多数人的常人之道,只为求功利之名。毕竟我们只是沧海一粟,所以我们选择了必须走好我们自己的道,在途中少留下一些遗憾吧!

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微。自古有和无的对立和统一是现实世界一般的存在方式。老子的有无论从世界本体上确立统一规律,有无欲望的本身是相辅相成的,只有用心去感悟才会拥有大的智慧,才会更好的改变自己去为改变世界贡献自己的力量。

在《道德经》这五千余字中,它像我们阐述了,道是一切事物的根源。它具有无限的潜在力,同时也为人类树立了行为准则“仁、义、礼、智、信”这些美德是人类灵魂的精华所在,人要有所为有所不为,为就要为于社会于人类有益的事。不为就是不做那些损害社会损害大自然的事。遵循自然之道才是人类生存的根本。人们只有秉承就先贤得美德,人类的文明在会在欲望中得到升华。

一本好书可以影响你的一生,它就像良师益友,伴随你走遍人生的旅程。我希望大家可以共享《道德经》,让流传几千年的文化精髓来洗涤你的心灵。这只是我对《道德经》肤浅的理解,只希望与大家共勉。

阅读感想小王子篇3

《昆虫记》是法国著名的昆虫学家、作家让·亨利·法布尔毕生的著作。法布尔的《昆虫记》有十卷,直到1910年才出齐。

第一位把《昆虫记》导入中国的就是鲁迅的弟弟周作人。《昆虫记》中,法布尔把各种各样的昆虫描写的栩栩如生。让大家了解昆虫的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平实的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惹人捧腹……人性化的虫子们翩然登场,多么奇异、有趣的故事,让我没有梦幻感,那些具体的文字,不时让我感觉放大镜、潮湿、星辰,还有虫子的气味存在,仿佛置身于现场一般。从中,我知道了禅是怎样脱壳的;屎壳郎是如何滚粪球;蚂蚁是怎样去吃蚜虫的分泌物的……

是法布尔生活的每一天每一夜,第一次带我走进了一个真实的昆虫世界,喜欢上这个真实的昆虫世界,让我迷上了去仔细观察那些小昆虫们。

我觉得法布尔的《昆虫记》是一部值得一生阅读的好书,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地阅读一下,读出滋味,读出感想,一定可以开阔眼界的。就像鲁作家做说的那样:“《昆虫记》是一个奇迹,是由人们杰出的代表——法布尔与自然界众多的平凡子民——昆虫共同谱写的一部生命的乐章,是一部永远解读不尽的书。这样一个奇迹,在人类即将迈进新世纪大门、地球即将迎来生态学时代的紧要关头,也许会为我们提供更珍贵的启示。‘’

阅读感想小王子篇4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这几句判词,注定了薛是红楼数场悲剧中的一个。对于她的一生,作者曹雪芹应该也是叹惋的吧!

我总认为红楼梦的伟大之处在于它体现了一种败落的趋势,不管是家族的,爱情的,仕途的,都是走向没落,这在喜聚不喜散,爱好大团圆结尾的中国古典小说中并不多见。

不是说我天生残忍喜欢看别人的悲剧,但是,不是有句话说吗?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对于黛玉这样一个脆弱的封建少女来说,死,是她的解脱,是她所有悲剧的终结,是她的幸福。当她在地下安静的沉眠时,看着宝玉仍在凡世寻找出路,不得不说,她还是幸福的。

或许两个人都是浪漫的人,浪漫的人天生就不该相遇,因为生活不是浪漫,生活会将浪漫消磨得一干二净,最终,红玫瑰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白玫瑰成了胸口粘着的白米饭。所以,就让浪漫在最美的时候画上句号,在彼此的心中,留下幸福的回忆。

可是也许你会说,黛玉死得很悲惨,一点也不浪漫,关于这点,我是不赞成高鄂的续书的,也许曹雪芹的本意非此,也许黛玉确实应该泪尽证前缘,这样不是更好吗?她牵挂着宝玉,用她全部的热情为这一知己痛哭,怀着深深的思念,这样的死,何尝不是高贵神圣的,然而高鄂没有这样写,他最终让黛玉很庸俗地指天愤恨,气极而亡。这不像我们认识的那个高傲自赏的黛玉,反而像个情场失意的一般女子。

尽管如此,她最终是在贾府垮倒前离开这是非之地的,否则以她的脆弱,恐怕受不了那么大的刺激。宝玉是个纨绔子弟,他不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能给予黛玉的其实很少,谈不上保护与安慰,他自己尚且是需要别人保护的弱者,所以在他身边,黛玉是得不到幸福的。

所以能带着回忆离开他,是一种幸福。宝玉自己能给予黛玉的只是几句好话,他连痴情都谈不上,看看宝钗的下场,不得不说黛玉是幸福的,当然有人说宝钗需要的只是宝二奶奶的宝座,她并不在乎宝玉,是这样吗?难道有一个天生喜欢孤独的女子吗,不管怎么说,寂寞的独守空房总是悲惨的。何况所谓宝二奶奶的宝座她是不是坐上了还是个问题。

阅读感想小王子篇5

我读过的所有作品中,如果要选出一部在我阅读过程中带给我的震撼,并且在读完之后给我深刻的思索,让我久久不能忘怀的作品,那无疑是余华先生的小说《活着》。

《活着》主要讲述了中国旧社会一个地主少爷富贵悲惨的人生遭遇。富贵嗜赌如命,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他的父亲被他活活气死,母亲则在穷困中患了重病,富贵前去求药,却在途中被抓去当壮丁。经过几番波折回到家了,却发现母亲早已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的养大两个儿女,此后更加悲惨的命运一次又一次降临到富贵身上,他的妻子、儿女和孙子相继死去,最后只剩富贵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孤独的活在这个世界上。

在阅读这部小说的过程中,我几度落泪,并不是因为作者的写作手法有多么煽情,事实上,这部小说从头到尾都一直用一种平实得近乎冷漠的笔调进行冷静的叙述。然而正是这种朴实、平淡的语言,却能带给人们一种极大地感染力和震撼性。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是家珍病重,自知时日无多时对富贵说的话:“我不想死,我想能天天都看见你们”。不想死,不是为了荣华富贵,也不是为了功名利禄,只是不想离开自己的亲人,只是怕死后再也见不到他们。这朴实的话语所表达的,不正是最真实的最感人的情感吗?

《活着》这部小说所讲述的,是一个荒诞却又真实的故事。说它荒诞,是因为这部小说内容是在一段精简化了的历史阶段里将社会的各种问题夸张化地集中到一个家庭中来表现;说它真实,是因为它所反映的是真实存在的社会问题。这部小说的许多内容还充满黑色幽默的意味,如富贵的儿子给县长老婆献血却被抽血过量而死等内容,然而这种讽刺却是绝望的、无奈的、令人心酸的。

至于这部小说的主题与内涵,一直是一个很有争议的话题,许多人都认为这部小说太过于消极,过于沉重,对读者可能会产生负面的影响。会有这样的评论也是难免的,因为的确,这部小说从头至尾都浸没在一种悲剧的气氛中,主人公富贵的一生是痛苦的,悲惨的,他的亲人一个个的离他而去,他生命中那些难得的温情一次次的被死亡撕扯地粉碎。

主人公的生命如此悲惨,但他从未放弃,一直坚持活下去,无论或者是多么辛苦。因此我认为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是这样一个道理:活着虽然充满了苦难,但路还得走下去。余华在书中写道:“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失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责任,是活着的意义,也许生命有些事你无法预料,无法改变,但是更多的是需要你去负责,去担当。因此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也是你的责任。

我认为我们年轻人也都该去认真读一读这部作品,让它来教会这些“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年轻人生命的厚重与沉痛,让它来给我们深刻的反思,去思索活着的价值,去担当生命的责任。

阅读感想小王子篇6

《昆虫记》是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法布尔耗费毕生心血完成的一部昆虫学的巨著。

他怀着对生命的尊重和敬畏之情,五十余年深入到昆虫世界中,用毕生的精力对昆虫的种类习性乃至觅食婚俗进行大量的观察和实验,真实细微翔实地纪录了昆虫的本能特性,用第一手资料将昆虫世界真实而形象地展示在人们面前。

法布尔用人性观察虫性,又用虫性反观社会人生睿智的哲思跃然纸上。他被法国文学界科学界授以昆虫世界的维吉尔的称号,并被举荐为诺贝尔文学将的候选人。

作者把这本书里的昆虫写的生动形象,栩栩如生的刻画在世人面前,展示出来。

里面有许多的昆虫,有你没见过的昆虫。有无穷奥秘等你来探索。

《昆虫记》是科学家与文学结合的典范,虽历经百年,可至今任是一座无人逾越的丰碑。

这套书在社会各界人士的关爱下以走过是个来头,我希望这本书能得到更多人士的爱戴和喜爱。

阅读感想小王子篇7

曹雪芹的终身是悲惨剧的,晴雯亦然。晴雯给我最大的感触便是:她是一个人,一个有血有肉凭仗理性活着的人。她既不是一件礼品也不是一件东西。她有血有肉,不肯被人区别对待。即便她身份卑微,在贵寓也不过是个下人的身份,但她所做的种种举动却在标明,她的心里并没有视自己为下人,她的每一次从容不迫都让人对她越加敬服。

在她的行为中似有一种风骨在的,恰似文人。她的骨子里淌的是反奴性的血。简而言之,《红楼梦》中的每一个人都有曹雪芹的心绪,宝黛的百般无奈,荣国府的兴衰荣败,而晴雯这反奴性而招惹的是是非非的悲惨剧形象,正是在暗喻自己在面临封建实力时也曾有过抵挡,然结局也相同苍凉,故著晴雯一角聊表余志。

研讨红学的学者们一向分为两派并苦苦争辩,一为“喜晴派”,一为“厌晴派”。当我看到宝玉私见晴雯,晴雯剪去指甲赠与宝玉并说下那一席话后当夜死去的那一段时,一会儿就站在了“喜晴派”中。由于我注意到一个细节——晴雯剪指甲。一方面,晴雯作为下人,是需求常常做粗活的,所以下人通常是不被答应留指甲的,另一方面,长指甲在古代是被王爷娘娘之类的身份显赫的人用以夸耀身份尊贵的。

而晴雯作为一个下人,她的指甲则显示了她的抵挡精力。且“身体发肤,授之父母”,晴雯的指甲送给了身份显赫的宝玉,也提醒了她的抵挡精力。无疑,晴雯的终身尽管崎岖且时间短,然而其“真性情的人”的身份,必定是《红楼梦》最光芒也最漆黑的一笔。

“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部红楼,每个人都是一段传奇,或跌宕起伏,或平平淡淡。”我倒觉得:“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晴雯,或温柔,或怪癖,或妩媚动人,”晴雯,你虽死在书里却入了我的梦里,活在了我的心里。

有时真的分不清实际与幻景,到底是我入了书里,仍是晴雯活在了我的梦里?如果是我入了书,我倒甘愿活在书中的国际里,说着晴雯的故事,流着观者的泪,不甚欢欣,不甚爽快。

一曲离愁,道不尽儿女情长,原以为韶光未老,不曾想流年最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怎么办物是人非事事休,臆想当年,却只道其时是寻常。绛珠之所以美,由于还有神瑛,他对社会制度的恨,对宦途经济的恨,对一切女儿的爱,都是绛珠愿意为他美的原因,所以把终身的泪都给他,仅仅尘俗的牵绊让他们失掉里永久在一起的时机,只要存亡两相望了。

阅读感想小王子篇8

读完《城南旧事》,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这本书,讲述了作者林海音从五岁到十三岁的童年故事。

英子五岁时,结识了所谓的“疯子”秀贞和妞儿,她发现秀贞并不是疯子,只是因为丢失了孩子,失去了丈夫,心里有极大的痛苦无法与人沟通而感到难过,从此一蹶不振,被人称为疯子。妞儿是一个得不到温暖的孤儿,后父后母对她很不好,经常把她打得皮开肉绽,最终,细心的英子发现妞儿脖子上的胎记很像秀贞所描述的,于是怀疑妞儿就是秀贞的女儿,果然如此,历经磨难的母女终于团聚了,秀贞带着女儿踏上了寻夫之路。

妞儿离开了英子。渐渐地,英子上学了,在英子眼里,人太多,很难分清好人和坏人,英子和一个小偷的接触中,知道小偷是因为供弟弟上学才迫不得已去偷东西,结果,还是被警察抓住了,看到这儿,我也和英子有同感,不仅不恨这个“小偷”,反而很同情他。

过了几年,兰姨娘被丈夫赶出家门后,住在英子家里,爸爸对兰姨娘产生了好感,却被头脑聪明的小英子发现了,于是英子制造了好多机会,把兰姨娘和逃难的德先书搓成一对儿。

可怜的保姆宋妈为养家糊口,抛下自己的孩子,忠心耿耿的照顾英子一家,辛辛苦苦挣来的钱却被她的丈夫用去赌博,并且还把自己的女儿卖掉,还死了儿子,两个孩子都离她而去,宋妈是多么伤心呀,我真痛恨她的丈夫,太没良心了。在英子十三岁那年,爸爸因为得重病死了,妈妈的负担就加重了,英子长大了,不再是小孩子了,她逐渐担任起了很多父亲的责任。

每个人的童年都只有一次,过去了就不会在回来了,看着这淡淡的文字,每一个故事都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作家林海音将儿时的记忆写得如此细腻详细,也唤醒了我太多的童年的往事。

阅读感想小王子篇9

莎士比亚说过:“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像鸟儿没有翅膀。”暑假里,我读了《狼王梦》这本书,现在给大家介绍介绍吧!

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她一个在下着暴雨的晚上,生下了五只小狼崽,最后一只小狼崽在半路就死了,紫岚含着眼泪把他给埋了。

接着,紫岚给其余四只狼崽分别起了名字,老大叫黑仔,老二叫蓝魂儿,老三叫双毛,老四是只母狼,叫媚媚。可是,三只小公狼一一闯入紫岚的生活,又一一地离开了她。她悲痛不已,把全部希望都寄托在她的狼孙,也就是媚媚的狼崽身上。最后,她不愿意狼孙们走上黑仔的黄泉路,为了保护他们,自己和金雕同归于尽了。

生活中我们只看到或听到狼残忍血腥的一面,读了这个故事,我不尽为紫岚这种伟大的,无私的母爱感到钦佩!她全心全意地对待自己的孩子,尽力想把他们培育成“超狼”。紫岚没有错,她只是想了却自己的一个心愿,让她的孩子们成为狼王,并为她的丈夫黑桑报仇。可是,到最后她的愿望都没有实现,她最终带着遗憾死去了。

在这里,我衷心的希望,紫岚的狼孙们能够变成“超狼”,成为新一代的王者,实现紫岚的心愿!

阅读感想小王子篇10

《西游记》是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由吴承恩编写而成。此书描写的是以孙悟空和猪八戒、沙和尚保护唐僧去西天取经为线索,一路上跟妖魔和险恶的自然环境作斗争,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真经的故事。

每当我翻开《西游记》时,总有不同的心情。它在四大名著中,是最生动活泼的,小时候的我读起它来总觉得既过瘾又有趣。但今时今日,不变的是那光怪陆离,色彩斑斓的神话世界,我的领悟却变了。

这是一部所有人都爱读的经典大作,每个人都能在解读它时获取不同的感觉和启示,有人喜欢它鲜明的人物个性;有人喜欢它瑰丽的整体形象;有人喜欢它活泼诙谐的对话旁白;有人还研究它的历史背景、社会现象。但在我看来,他那曲折的情节中暗藏着人们渴望而不可及的生活理想和人性追求,那就是——自由。

在经历了日复一日个性受约束的日子,二十一世纪的人们都格外向往自由,向往那个自由的化身:孙悟空。孙悟空破土而出,“不伏麒麟辖,不服凤凰管,又不服人间王位所约束”,闯龙宫,闹冥司,花果山上称王。可以说已经达到人性摆脱一切束缚,彻底自由的状态。孙悟空其实就是自由的化身,他的品质中最突出的就是向往自由,他始终在追求自由,它的一切斗争也是为了争取自由。这样一个鲜活的形象给予了读者一种追求自由,追逐自由的力量和勇气。然而,每个人都明白,在现在,即使是将来,完全的自由终究是不可能的,人始终要受到这般那般的约束。尽管包围着我们的是个受约束的世界,但我们可以让内心尽量变得广阔而幽深,让它能够无边无际、包容天地。

然而,目前社会上还有许多人被一些价值不大的东西所束缚,却自得其乐,还觉得很满足。经过几百年的探索和发展,人们对物质需求已不再迫切,但对于精神自由的需求却无端被抹杀了。总之,我认为现代人最缺乏的就是一种开阔进取,寻找最大自由的精神。

在厉尽时间锤炼的《西游记》中,竟深深蕴含着新世纪人们最渴望的自由精神……我更明白为什么它能够传承至今了。

阅读感想小王子篇11

读了《西游记》我深有感触,文中曲折的情节和唐僧师徒的离奇经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本书作者罗贯中为读者讲述了唐僧以及其他的三个徒弟一路上历尽艰险、降妖伏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取得了真经的故事。正是这离奇的故事情节赢得了广大读者的心,致使此书成为了我国古代的四大名著之一。

《西游记》塑造了四个鲜明的人物形象:唐僧-诚心向佛、顽固执着,孙悟空-正义大胆、本领高超是妖怪们的克星,猪八戒-贪财好色,但又不缺乏善心,沙僧-心地善良、安于天命。这四个人物形象各有特点,性格各不相同,恰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使我不得不佩服作者写作技艺的高超,也许作者善于刻画人物形象便是他的精妙之处。其中我最喜欢的便是孙悟空,因为他神通广大、技艺高超,一路保护唐僧成功地取得了真经,他就成了我心目中的英雄。而且在他身上还有一种叛逆心理,以及他敢于和强大势力做斗争的勇敢的精神令我十分欣赏。

经理了八十一个磨难有让我联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这着实是一种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再想想自己的半途而废、虎头蛇尾,我不禁惭愧自己当初为何不能像他们一样坚持到底呢?也许这就是我所缺少的,只要我能把一件事情从头做到尾,不管我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只要我尽力去做了,这对我来说也是一种成功啊!因为我去做了,而且坚持到了最后。

那四本厚厚的名著,是每个自诩热爱中国古代文化的人必须修读的。我自然不能免俗,刀光剑影,勾心斗角,爱恨缠绵,都不适合此时阅读,于是再次翻开了《西游记》,进入了光怪陆离色彩斑斓的神话世界。这是一部所有人都爱读的经典大作,每个人都能在解读它时获取不同的感受和启示。有人喜欢它鲜明的人物个性;有人喜欢它瑰丽的整体形象;有人喜欢它活泼诙谐的语言;有人干脆把它当作道德修养小说或政治寓言。但在我看来,它什么都不是,它只是“游戏之作”,是一个单纯的神话世界。我在读这本小说时常常有一种共鸣感,想必这是我内心深处对于自由的欲望在呼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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