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时间:2022-02-27 16:14:32 来源:网友投稿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主管部门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工作部署,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切实履行了扫黑除恶工作职责,严厉打击涉黑涉恶涉乱违法犯罪活动,全面巩固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效,持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现将2021年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我局自觉承担扫黑除恶政治责任,深入开展农业农村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一)强化扫黑除恶宣传,引导群众参与扫黑除恶工作。累计张贴扫黑除恶海报900余张,发放明白纸15000余张,发放宣传手册3000余本,举办培训会10余场次,培训重点人员2000余人次。

(二)强化线索摸排,农业农村领域全覆盖。累计摸排农业投入品经营者2000余个次,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1000余个次,农机经营者100余个次,畜禽养殖场300余个次,水产养殖场1000余个次,行政村500余个次。均未摸排到涉黑涉恶涉伞线索。

(三)强化线索办理,依法严惩农业农村领域行业乱象。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以来,共收集到农业农村领域涉乱线索17个,均通过本系统执法部门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

(四)强化部门协作,探索建立扫黑除恶部门联动机制。2021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以来,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行动10余次,协助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11起。

二、主要做法

(一)提高政治站位,以最坚决的行动将省、市主管部门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到位。通过制定工作方案,划定责任分工,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开展好农业行业中农资、畜牧、农村土地流转、脱贫攻坚等重点领域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及时报送相关线索,确保工作开展不留死角。

(二)将扫黑除恶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开展,发动基层群众参与扫黑除恶工作。利用科技下乡、放心农资进乡村等活动,积极宣传扫黑除恶工作要求,鼓励群众踊跃提供“黑、恶”与“行业乱象”线索。努力营造扫黑除恶行业整治的浓厚法治宣传氛围。突出对农资经营人员、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等重点对象和有乡村振兴、农业基础设施项目落地的重点地区的宣传教育,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在信息公开栏醒目处张贴举报电话、举报信箱。采取多种形式,教育广大群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努力把扫黑除恶宣传教育贯穿于全过程,精心安排,认真部署,保证宣传效果。

(三)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在农业农村全领域推进。局属各部门按照职能责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深入一线,压实农业行业领域扫黑除恶工作任务,深入摸排打击治理如垄断农村土地流转、畜禽屠宰及运输、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违法犯罪、农业信访等农业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及乱象问题。

(四)加强农业农村行业线索摸排和治理。局属各部门按照职能责任负责各自农业行业领域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和治理,发现一起,办理一起。在处理12345平台、信访系统等交办的事项时,首先要排查其中是否有涉黑涉恶涉乱问题。对本级或本部门无法办理的线索积极上报上级部门或移交公安部门。

(五)建立完善扫黑除恶协作机制。加强与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及时掌握农业农村经营主体信息,确保家底清,底数明。在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中,符合移送标准的案件要依程序移送,形成更有震慑的惩戒机制。

(六)及时开展问题自查与问题整改。针对各级反馈的问题要对照问题台账,认认真真剖析自查,一项不漏全面整改,确保条条改到位、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紧盯问题,一改到底,做到问题不查清坚决不放过、责任不追究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彻底坚决不放过,积极做好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督导等各项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继续依法打击涉及农资和农产品制假售假(化肥、农药、种子、饲料、兽药),扰乱行业发展秩序欺行霸市,畜禽屠宰、无证运输及非法添加,水产养殖、休禁渔期偷捕、电毒炸鱼和非法收购渔获物,土地承包强转强收,农机行业乱象等农业领域的涉黑涉恶势力和行业乱象,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着力完善农业农村治理体系,持续夯实乡村振兴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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